补99年所得税 期限8/25

【新唐人2012年8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19日电)国税局表示,99年度综合所得税未申报补税案件已寄发税单,缴税期限至8月25日止。

国税局提醒,收到补税税单的民众应尽速缴纳税款,否则每逾2天将加征1%滞纳金;超过30天仍未缴税,将移送强制执行,并根据应纳税款及滞纳金按日加计滞纳利息。

国税局官员表示,若对补税单核定内容有疑问,可向发单的国税局分局、稽征所查询。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指出,在缴纳期限届满后2天 (即8月27日)晚上12时前,也就是尚未加征滞纳金前,皆可利用自动柜员机(ATM)转账、晶片金融卡、信用卡补税。

若补税金额在新台币2万元以下,还可就近到统一超商、全家、莱尔富及来来(OK)4家便利商店以现金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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