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捐案遭纠正 卫署台大:改进

【新唐人2012年10月4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4日电)监察院调查爱滋器捐案,公告纠正卫生署、台大医院。卫生署和台大医院今天表示检讨改进,强化器官劝募的管理及内控机制。

监察院3日在电子公布栏公告纠正案文指出,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由卫生署捐助成立,存在诸多缺失,卫生署未善尽监督职责;台大医院通报机制紊乱,且未将器官劝募小组的人力编制及预算经费纳入行政管理体系。

卫生署公关室主任王哲超表示,卫生署已重整器捐中心,改革器官登录作业,建立器官劝募标准作业流程,全力减轻此事件对器官捐赠移植的负面影响。

台大医院指出,院方尊重监察院的纠正,已检讨器官劝募及移植的内控机制,监委约询关注事项,已一一改进。

爱滋器捐案发生于100年8月,1名爱滋感染者脑死捐赠器官,台大医院因管控疏漏而未能排除,致使台大和成大医院共5名患者被植入感染者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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