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老爸信用卡上酒店 男判拘役

【新唐人2012年10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邱俊钦桃园24日电)桃园县一名林姓男子趁他父亲出国期间,盗刷父亲信用卡酒店、住饭店、买精品,桃园地方法院一审判拘役120天。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指出,40多岁的林姓男子去年底趁父亲出国时,看到信用卡发卡银行寄给父亲一张信用卡,男子趁机开卡,大肆消费。

男子在他父亲返国后均未告知,意图蒙骗,直到父亲在一个月后收到账单时发现有异,立刻向发卡银行申请挂失,并报警处理。

发卡银行接获林姓父亲的申诉后,进行刷卡消费比对,调阅店家刷卡等相关纪录后,发现为林男所为,而仔细比对男子的消费场所,包括下榻温泉饭店、在百货公司买精品,配眼镜、买3C产品,另外也到声色场所喝酒唱卡拉OK。

发卡银行计算男子在他父亲出国的数天中,刷卡金额超过新台币25万多元。

桃园地方法院法官审理后,认为男子正值壮年,不循正当途径赚取钱财,利用机会诈取不法利益,影响特约商店权益,依诈欺罪判拘役120天,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