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处:餐饮低消时限须揭露

【新唐人2012年12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6日电)消基会今天公布人气餐厅调查,有低消及用餐时间限制。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副处长吴政学说,事前未以显着方式揭露,于法无效。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公布,12月间随机挑选20家北、中、南人气餐厅进行电话访问及网站调查,了解现场排队及订位规则情况,发现不仅有现场不得离去的排队规定,还有45%餐厅有用餐时间限制;45%业者设有低消门槛;6家业者规定,人到齐才能进入。

消基会主张,相关限制用餐规定,若未在消费者入席前揭露,消费者可主张无效。

吴政学中午接受电话访问指出,依据消费者保护法规定,所有限制消费者的规定,都要在消费者消费之前,在营业场所明显处或网站等管道,用“显着”方式让消费者知道,否则消费者确实可以主张无效,若衍生消费纠纷,可以向各地消保官投诉。

消基会记者会后,媒体电话联访几家业者,业者回应或与消基会网站调查情况有所出入,也有业者表示有现实考量。

例如石二锅就说,不希望客人没到齐就入桌,是因为考量店外大排长龙的客人看到空位,心里会感到不舒服。

消基会调查发现有过号须重新登记的鼎王麻辣锅则说,实况不是如此处理,会留消费者手机号码,有空位时现场先叫号,人不在现场会打手机联系,过号时会视为优先候位,并没有要求重新排队。

消基会则呼吁,业者可能要更新网站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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