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亨利:自然天生则美 刻意强求者劣

【新唐人2013年1月9日讯】我体会到人间事小者如个人的书画艺术,大者如国家、民族、社会的文化,无不有“自然天生则美;刻意强求者劣”的效应。

这个效应在艺术创作上最易被察觉,我们多数人不一定有经常作画的经验,但可能有经常写字的体会,尤其是中文的书法,不论用何种笔,一个人平时写字多了,自然就会熟能生巧,当他写字时漫不经心地自然运笔,写出来的字一定比刻意要写得好的更美。东晋王羲之在起草《兰亭集序》时,他用毛笔在稿纸上疾书,并且还涂涂改改,为免脑海中快速浮现的文思在写出之前中断,因此在书写时无暇顾到书法的优美,这样就使他无意中达到自然而不刻意强求完美的心境。后来这张草稿果然成为书法圣品,王羲之自己要再写一张都不能达到同样的效果了。

一个国家、民族或社会的文化,也是由自然培育出来的较为优秀。所谓文化(culture) 是指群体在某一时期普遍的风俗、习惯、和信仰,包括人权的尊重和道德价值观。

中国卫道之士常标榜古代文化的优秀,这是由于中国现代文化品质差的缘故。其实任何一个民族社会的文化都会随时代在变化,现代文化应该比古代文化更有人性,更注重人权才为正常。

在正常状况下,也就是在自然环境下演变,新文化必能向优质方向发展。如果在霸权强制力量驱动下塑造出来的突变文化,必是劣质文化。

一个优质的文化必来自民主社会,当政者无权凭一己之见或一党之见左右文化的发展,更不可以发动什么“文化大革命”。

当政者的责任是提倡教育,使人民有接受教育的义务,和提供人民有求知的环境和权利,这些都是政府教育部门加上立法、财政配合下的职责。国民有好的教育后社会才会自然向优质文化发展,政府千万不可自以为是地改变文化的素质。

例如中国的文字,几千年来不是没有变,而是自然地在变,这样自然地变就会变成适合时代需要的文字,这就是美。相较之下,中共独裁认为中国文盲多的原因是中国字太复杂难学,所以自以为是地规定了一套简体字,其中很多字不是千百年来渐渐形成的简体字,而是由权威规定的简体字,我们可以称它为“硬性简体字”,结果弄得毛病百出。其实中国人民聪明程度是世界上名列前茅的,文盲多的问题绝对不在文字中笔划的多少,而是不普遍提供人民有上学的机会。

中共的“硬性简体字”,把一千五百年前周兴嗣创作的一篇千古不朽之作《千字文》也给轻易地破坏掉了,本来用一千个不同字构成,四字一句,共250句押韵的妙文,经改为简体字后,其中12句内有6组字重复了,本来是一篇妙文,现今已变为“美中不足的妙文”了,还被大陆学者写着硬性简体字批评为:“美中不足的是虽然号称一千字都不重复,但实际上是有重复的。”

简体字也把文字工作者在繁、简之间搞糊涂了,连一些大的正(繁)体中文媒体把大标题“铁路里程”都写成“铁路里程”,标题如此,标题下面文章中的字更不必说了,“下面”一定写成“下面”。这类错误不能归咎于电脑简繁转换程式,因为电脑程式也可设置应付不同情况的通路。中共政府推行简体字运动,在历史上可归属为文化大革命的一部分。

一个真正的民主社会不可能用公权力培育文化、引导文化、改变文化。对出版物不须经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机构刋前窜改内容,或刊后封杀;电影、电视也不须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来审查内容及意识形态。政府的责任是专心办好教育,使人民知识水准提高后,出版物、电视、电影等自有读者和观众评价取舍,胜出者符合了“自然天生则美”才是上品。若照强权规定做出来的歌颂模式,或由官员窜改出来的意识形态产物,就属于“刻意强求者劣”的货色,社会上充斥着这类货色,该社会的文化不衰败都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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