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拟修法 不得现金买房买车

【新唐人2013年01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方沛清河内26日专电)为预防洗钱、逃税、使用伪币和抢劫等犯罪,越南国家银行日前提出一项草案,规定具有高价值货品的买卖,包括房地产和汽车,民众不可使用现金付款。

越南“青年报”今天报导,这是国家银行第2次提出这项草案,向民众与相关机构征求意见,将正式提交总理府,最快可望在今年6月获批准实施。

越南民间买卖房地产和汽车等贵重物品,目前仍习惯以现金交易,特别是在市郊和乡村地区,主要是不愿经费来源曝光,或为缴税将交易价格以多报少。

这项草案规定,高价交易如不动产、汽车、股票、高档机车等,民众必须透过银行系统付款。

越南国家银行付款局局长裴光仙(Bui Quang Tien)表示,列入草案货品的金额门槛,目前相关机构仍在研议。

他说,法令若生效,购买汽车、土地等金额超过门槛的货品,如果用现金付款,就无法申请使用权照或所有权照。

裴光仙表示,透过银行转账、使用支票等付款方式,除了方便民众,也可减少抢劫风险。

他表示,政府现行法令已规定,与国家经费有关的交易收支,若超过3000万越盾(约1500美元),就必须透过银行付款。但是适用范围只包括执行国家预算和经费的机构组织,其他单位则不受这项法令限制。

其他单位和民众习惯使用现金付款,导致查缉贪污、逃税、洗钱等遭遇困难。

一名金融界人士表示,越南民众使用现金的习惯虽然已久,但这项草案改变民众付款习惯完全合理,大多数民众都已有银行账户,执行起来困难度不高。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