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积奖励总量 营建署将设上限

【新唐人2013年01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30日电)内政部营建署今天表示,现行各式奖励容积没有总量控管,研拟将奖励容积订定总量上限,并设落日条款。

营建署官员表示,目前各式奖励容积,包括绿化景观、时程奖励、街廓奖励、停车奖励、开放空间奖励等,虽各订有奖励容积上限,但没有总量控管,因此,将研议奖励容积总量上限,并订定落日条款。

容积移转部分,官员表示,容积移转有2个管道,一是建商向政府购买公共设施保留地,一是建商买公共设施保留地并捐给政府。

不过,官员表示,将终止建商向民众买公共设施保留地移转容积的管道,未来建商只能向政府购买公共设施保留地移转容积,这部分也将订定落日条款。

至于向政府购买公共设施保留地,如何计价,官员说,会设定一套公式计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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