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航驻韩高层舞弊 判刑6年

【新唐人2013年02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姜远珍首尔18日专电)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今天以违反“有关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将挪用公款数百亿韩元的中国大陆东方航空公司韩国分社社长黄舒生,判处6年有期徒刑和追缴68亿韩元罚款。

黄舒生曾因为对韩中关系的发展做出贡献,于2002年10月获首尔市授予名誉市民证书。

“联合新闻通讯社”报导,首尔高等法院刑事一部今天表示,黄某因违反有关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法律被拘留起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对他判处6年有期徒刑和追缴68亿韩元(约630万美元)罚款。

法院表示,黄某在韩期间强调“当地化”,扩大所属公司在韩国的地方航线,过程中,伪造文件,虚报员工宿舍租赁合约金额,贪污公款200亿韩元。他还利用权力和地位,收取货运代理店、旅行社提供的贿赂近68亿韩元。后担心被捕,黄某教唆司机等知情人员逃窜。

法院表示,黄某的贪污金额庞大,伪造文件等作案手法周密,航空公司方面根本无法挽回损失,而且受贿金额也大,因此判处重刑。

报导指出,黄某主张公司总部默认他自由使用公司资金,因此挪用公款罪不成立,但却遭法院驳回。

据报导,从2000年12月到被起诉之前,黄某担任中国东方航空公司韩国分社社长,与韩国国内航空公司一同运营航线,选用韩国空中小姐,积极推动当地化。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