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菲签署 刑事司法互助协定

【新唐人2013年04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9日电)历经“台嫌遣陆”事件,中华民国与菲律宾今天在台北正式签署台菲刑事司法互助协定”。

中华民国驻菲代表王乐生与菲律宾驻台代表白熙礼上午在中华民国法务部签署台菲刑事司法互助协定”,法务部次长吴陈镮和菲律宾司法部首席国家法律顾问巴瑞斯(Ricardo Paras),以两国政府权责机关代表身份见证协定签署。

根据协定条文,刑事司法互助范围涵盖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确认、搜索、扣押及遣送;证词、证物的取得;犯罪所得与工具的辩识、追查和扣押;以及其他与司法程序相关的互助机制,如视讯作证等。

知情人士透露,两国历经多次磋商,在草签司法互助协定前,为避免节外生枝导致事情生变,在双方默契下谨慎低调进行,

“台嫌遣陆”事件起于菲律宾政府在民国100年2月间,将涉及跨国电信诈骗案的14名台籍嫌疑人遣送到中国大陆,引发台菲关系紧绷,我方强烈抗议,菲律宾两度派遣特使罗哈斯(Manuel Roxas II)来台说明,双方后来达成推动司法互助协定等多项共识,事件落幕。

法务部表示,除菲律宾外,中华民国已陆续与美国签署“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协定”、与越南签署“台越民事司法互助协定”,与中国大陆签定“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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