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年金改革修法 择期再审

【新唐人2013年05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20日电)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初审公务人员退休抚恤法草案,但朝野党团对大多数条文都无法达成共识,将择期继续审查。

朝野立法委员有共识条文包括在单层给与人员的退休、资遣年资采计上限,公务员在退抚新制前、后都有任职年资者,应前、后合并计算。其中属于退抚新制实施前的任职年资,最高采计30年;退抚新制实施后的任职年资,可连同并计;并计后年资,最高以35年为限。

任职年资并计超过35年者,其退抚新制实施前、后年资采计,由当事人取舍。公务员不愿依这项规定取舍年资时,由退休案审定机关迳予取舍审定。

委员会议事人员自上午10时30分左右开始宣读各版本提案,直到下午1时43分才宣读完所有提案、修正动议,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表示,“程序正义一定要守住”,议事人员宣读时,会议主席不在场,底下也没人,应重新宣读,否则党团杯葛到底。

会议主席、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廖正井为离席到其他委员会发言致歉,但他说,他不是一直都不在位子上,建议委员会先审查他还在位子上时宣读的1到30条条文。

不过,逐条审查时,除法案名称、章名及主管机关,朝野立委对“确定提拨制”、“双层给与”等名词有不同意见。

民进党团反对对新进公务人员采确定提拨制,民进党籍立委李俊俋说,确定提拨制只是将财务责任推到还没进来的公务员;民进党籍立委尤美女表示,新进人员没声音,政府却丢给他们承担改革责任。

除少数有共识条文,其余攸关单层给与、双层给与等相关规定条文全数保留协商,择期续审。

根据考试院提出的草案,单层给与指单采确定给付制发给退休金、资遣给与或抚恤金;双层给与则指兼采确定给付制及确定提拨制,发给退休金、资遣给与或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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