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档案】血腥的中央苏区“肃反运动”(上)

【新唐人2013年5月11日讯】【导读】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期,全国各个“红色根据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肃反。很多地方杀戮如麻,致使没有士兵愿意提干当班长,更不敢入党。一些军级以上的高级将领自三十年代初就永远的从中共党史上消失了,他们不是死在国民党的手里,而是死在自己人的屠刀下。可以说,国民党杀害的共产党高级干部,远没有共产党自己杀的多。

中央苏区地处江西、福建,在它存在的四年中,人口在全国下降最多。据《萧克将军回忆录》记载,中央苏区肃反累计屠杀了10万红军。 根据中国人口统计,从1931到1935年,江西根据地内为中共完全控制的十五个县(不包括为中共部分控制的边缘县),人口减少50多万,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二十。闽西根据地的减少幅度也差不多。中央苏区人口共下降70万。由于住在这些地带的人很难外逃,这70万基本上应属于死亡人数。毛死后的1983年,江西有238844肃反被杀的人被官方追认为烈士。 1991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记载:肃清AB团和社会民主党的斗争,是严重臆测和逼供信的产物,混淆了敌我,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其中AB团被害7万多人、社会民主党6352人、改组派2万多人。

“肃反”的由来

为了维护自己在根据地的权威,毛一举挣脱党道德和党伦理的约束,不惜采用极端手段镇压被他怀疑为异己力量的党内同志。1930年10月14日,毛泽东在写给中共中央的信中说:“近来赣西南党内呈现非常严重的危机,全党完全是富农领导。党团两特委机关、赣西南苏维埃政府、红军学校,发现大批AB团分子,各级领导机关,无论内外多数为AB团富农所冲塞。肃清富农领导,肃清AB团。赣西南党非来一番根本改造。”同年10月26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了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和江西省行委的联席会议。这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强调:“改造全部党的组织,重新建立,不使一个富农反革命分子(AB团)留在党内团内……严厉地镇压AB团,处决AB团中一切活动分子。”

毛泽东的中央苏区“肃反”

中央苏区地处江西、福建,在它存在的四年中,人口在全国下降最多。根据中国人口统计,从1931到1935年,江西根据地内为中共完全控制的十五个县(不包括为中共部分控制的边缘县),人口减少50多万,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二十。闽西根据地的减少幅度也差不多。中央苏区人口共下降70万。由于住在这些地带的人很难外逃,这70万基本上应属于死亡人数。毛死后的1983年,江西有238844肃反被杀的人被官方追认为烈士。 1991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记载:肃清AB团和社会民主党的斗争,是严重臆测和逼供信的产物,混淆了敌我,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其中AB团被害7万多人、社会民主党6352人、改组派2万多人。

江西苏区实行了赤色清乡和赤色恐怖(红军宣传大纲语),到处都在大抓特抓AB团。被逮捕的人在审讯中不许辩解,只许承认自己是AB团,然后交待其他AB团成员的名字。根据严刑之下交待出来一二百人继续抓人,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赣西南特委仅在特区苏维埃政府机关就枪杀、逮捕了部长6人,嫌疑犯六七人和25%的工作人员。与此同时,肃反的淫风恶浪袭向主力红军。在不到30天内,红1方面军有几十个团长被杀,4400多余名指战员被抓(占军队总人数的十分之一)。据《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记载,被捕的犯人被“双手吊起来用牛尾竹竿子毒打,用香火或洋油烧身,一批批绑出去杀了”。被打同志“皆体无完肤,手指折断,满身烧烂行动不得”,有的人被当场折磨致死。12月8日,李白芳、马铭、周冕的妻子来看被拘押中的丈夫,也被当作AB团抓起来,被施以严刑“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烧身,烧阴户,用小刀割乳”。

为了节省子弹,红军中通行的处决手段是用大刀、梭标、木棒行刑。有人回忆说,在当时政治保卫局所在地附近河滩上,尸横遍地,河上腥红。萧克回忆:“在肃AB 团达到高潮的1930年11月底至12月初,他所在的师没干什么别的事,主要精力就是打AB 团,杀了六十人。十几天后,该师又决定再杀六十多人。军政治部告诉我们,你们那里有AB团,并具体指出几个人……就凭这一句话,根本没有别的材料,就把他们抓起来了。提审他们时都不承认,一打,一审,他(们)承认了,还供出十几个人的名字,又把那十几个人抓起,再打,再审,又供出几十个。”

“富田事变”,指的是1930年春天发生在江西苏区的一次大规模肃反事件。当时因为以毛泽东等外来干部为主的总前委与以红20军领导人为代表的部分本地干部之间存在矛盾冲突,总前委根据传闻在红20军中进行肃反。由于使用肉刑逼供的办法,导致被捕者乱咬一气,遂发生了将红20军班排级以上干部均视为反共的AB团份子,并全部处死的严重事件。这场反AB团的肃反斗争随后更扩大到整个苏区,因此而被害之人据改革开放后中共中央统战部统计,竟多达7万人之巨。[1]

红20军174团政委刘敌、独立营的营长张兴、政委梁贻和那些不满大肃反恐怖的红军官兵发动了武装反抗,首先攻打20军军部,释放了被抓的人,然后又包围了江西省苏维埃,释放了所有被关押的所谓AB团分子,然后率领红20军离开富田,开到江西赣江以西的永新根据地,以示抗议。哗变的红20军并没有投到敌对的国民党一方,经说服后,和平解决,红20军重新回归1方面军领导。

1931年7月中旬,毛泽东又开始秋后算账,第一个枪毙的就是刘敌,紧接着就把其余二十多个人都枪毙了。红20军副排长以上的700多名军官奉命到谢家祠堂开会,彭德怀、林彪的部队立即将祠堂包围。先是收缴了他们的枪械,然后将这七八百名军官一个连一个捆绑起来,其中包括红20军军长肖大鹏、政委曾炳春。不久毛又将这些浴血奋战过的指战员全部杀害。仅有两人幸免于难:一位是172团副官谢象晃,他被认识他的红1方面军的军副官长杨至诚所救;一是排长刘守英,他正逢值日闻迅逃脱。4月中旬,发生了黄陂惨案,20军残部1700多人被迫奉命东渡作战,行至宁都坪头寨,被中央红军大部队包围聚歼,这是一场红军对红军的大屠杀,红20军无一生还,红20军番号也从此取消。

“富田事变”后,毛泽东加紧了对所谓AB团分子的刑讯逼供。所有AB团的破获完全是根据犯人的口供去破获的,……审犯人的技术,全靠刑审。对犯人普遍采用软硬兼施的方法:所谓软,就是用言语骗出犯人口供,所谓硬的方法,通常着双手吊起,人向悬空,用牛尾竹扫子去打,如仍坚持不供的,则用香火或洋油烧身,甚至有用洋钉将手钉在桌上,用篾片插入手指甲内,在各县的刑法种类无奇不有,有所谓炸刑(万泰),打地雷公,坐轿子,坐飞机(各县皆然),坐快活椅子,虾蟆喝水,猴子牵缰,用枪通条烧红通肛门(胜利县)……等。就胜利(县)说,刑法计有一百廿种之多。在运动中,被审人因经不住酷刑乱供乱咬,使AB团取消派越打越多,凡打AB团不毒辣的,都认为与AB团有关系,有被扣留的可能。而肃反机关则捕风捉影,甚至于公开的说,宁肯杀错一百,不肯放过一个之谬论,使得人人自危,噤若寒蝉,因之提拔干部,调动工作,大部分人都是啼啼哭哭,不愿意去……,在打AB 团最激烈的时候,两人谈话都可被疑为AB团。(2)当时在中央苏区的邓小平对此惨剧也有过评论。他说:“我对总前委之反AB团的方式亦觉有超越组织的错误,这种方法事实上引起了党的恐怖现象,同志不敢说话。”[3]

在赣西南苏区已经发生反AB团激起的富田事变不久,相邻的闽西苏区又发动了所谓的肃清社会民主党的政治运动,在这起大冤案中,有6352人的红军官兵、苏区干部群众和党员被无辜杀害。1931年初,在红12军召开的一次纪念会上,因为有人口误喊错了口号,林一株为首的肃反委员会逮捕了以团政委林海汀为首的17个人,严刑拷打,逼出社会民主党一案,在红军队伍里抓,在老百姓里抓,用老虎凳来帮助拷打犯人,榨取口供,然后是砍头、破肚皮来执行死刑。像一年前赣西南抓AB团激起的富田事变一样,1931年5月,闽西苏区也激起了多起反抗兵变,也都遭到了新组建的红12军的残酷镇压。

肃反委员会甚至把社会民主党的帽子扣在了闽西苏维埃主席张鼎丞的头上,火烧大了,终于被引火烧身,同年9月,自己也被扣上社会民主党特委书记罪名的林一株终于被枪毙,12月闽西苏维埃35名原来的执委被肃掉了一半,闽西红军元气大伤,从此再也没有新的起色。

关于江西肃反运动,毛自己在若干年以后有过一个自我评价,1956年9月10日,毛在中共八大预备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说:“肃反时我犯了错误,第一次肃反肃错了人。”(《党的文献》1991年第3期,第7页。)党史在界定江西肃反阶段上,曾经明确的指出:“江西肃反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30年二七会议到1931年1月;第二阶段从1931年4月到1932年初。”毛领导的肃反运动集中表现在第一阶段,特别是宜黄肃反和富田事变这两件事上,毛所说的杀错了人也多指这件事。但是,肃反中用简单粗暴的甚至是血腥的手段对待不同意见者,很多红军战士没有死于敌人枪口之下却死于自己人的屠刀。而且,这种做法一经使用并且很快发生效用,它会让始作俑者有着一种上瘾的感觉。

(待续)

原标题:在肃反中被血腥屠杀的共产党人 (文章有增节)

文章来源:《凯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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