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刘志军一审判死缓 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新唐人2013年7月8日讯】据大陆媒体报导,今日(8日)上午,原中共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志军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此前刘志军被控涉嫌收受11人贿赂款共计6460.54万元;涉嫌滥用职权,帮助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及其亲属获利39.76亿元。

6月9日上午,刘志军的贪腐案一审结束。庭审中,刘志军一直要求站立,并在最后十几分钟的陈述中,提到中共国家主席习近平的中国梦,声泪俱下,被指以求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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