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为薄案轻判造势 被讽“欲减罪何患无功”

【新唐人2013年7月12日讯】(新唐人记者唐美华综合报导)被指控涉及四个“特别”严重犯罪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刚刚获轻判免死,薄熙来案就传来消息,中共通过海外中文媒体放风称,薄熙来案将于七八月份在山东开庭。外界都在议论,认为刘志军案的审判是薄熙来案的预演。香港媒体指出,给人民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的薄熙来,正式被检控的竟可能只是受贿600万元。如果消息属实,不能不令人慨叹:“欲减之罪,何患无功。”

刘志军巨贪获死缓

据检方指控,刘志军涉嫌收受11人贿赂共计6460.54万元。起诉书中的扣押内容显示,案发后,刘志军受贿的赃款及其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被司法机关全力追缴,这其中仅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于这个结果,网上谴骂声一片,众多网民表示早已预料,也有媒体预测刘志军9年后就可以保外就医。

大陆学者李承鹏微博上说,现在刘志军死缓,果然。我们会心地笑了,大明免死金牌算个屁,不如一句“重大立功表现”。人们常争论是否废死刑,其实废除死刑,还不如废除死缓。

知名律师刘晓原向德国之声表示,刘志军案是个走过场的宣判,刘志军本人也应该早就知道“免死”的结果。根据现有《刑法》和刘志军的犯罪事实,刘志军应该适用最高刑。

但由于刘志军和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案一直是各界或者说是世界关注的焦点,因此,刘志军的宣判结果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薄熙来也不会死。

薄案开审或仅涉600余万受贿 不会死?

中共通过海外中文媒体放风称,薄熙来案将于七八月份在山东开庭。

7月10日,法广中文网报导说,获悉薄熙来案将于七、八月份在山东开庭。报导称,从接近该案信源处获得的消息,薄熙来案目前确定的罪名主要是受贿罪,具体案情是大连富商徐明为薄熙来幼子薄瓜瓜在英美留学提供的各种费用开销,折合金额约为六、七百万元。

报导还称,薄熙来在谷开来谋杀英国海伍德案件侦办过程中,可能因试图协助掩盖案情,而涉嫌“徇私枉法罪”、“包庇罪”或“滥用职权罪”。但报导随后又指上述罪名也都有争议。

因此,有海外评论称,刘志军被轻判,薄案事件牵连人复出,预示着薄熙来或被轻判,最后判决的决定主要顾及各方利益。

署名老蜗牛的评论文章说,在当前中国贪腐如此盛行的情况下,刘志军如此巨贪都不足以判死刑,而是被送往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干疗养所”之称的秦城监狱去安度晚年。试想刘志军案是不是专程给薄熙来案热场子的,不得而知,但刘志军一个部级干部尚且得到如此结果,何况薄熙来?估计薄熙来听到刘志军的判决后,可以安心了。

香港《苹果日报》发表评论文章说,去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薄熙来党籍时,曾公布其六条罪状:在王立军事件和谷开来杀人案中滥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家人利用其影响收受巨额财物;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用人失察;其他犯罪线索。这其中有道德、党纪问题,有犯罪问题,但无论哪一条,但足以结束薄熙来的政治生命。

文章说,由于中共高层有“入常免罪、入局免死”的潜规则,即政治局常委可免于被追究刑责、政治局委员可免于死刑,身为太子党、前政治局委员,薄熙来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极微,但如果只被控受贿600万元,未免太过反高潮。

文章评论说,在左派看来,刘志军推动铁路建设有功,薄熙来推动唱红打黑更是功不可没。只是,轻判刘志军、薄熙来,是对习李反贪、改革新政的打击。刘薄庭上功成之日,就是习李新政破功之时。

在刘志军案开审之初,多维名博牛泪曾列举刘志军必须去死的几大理由:刘志军不死,就对不起300万中国铁路职工,也对不起在几场铁路重特大事故中死去的冤魂;刘志军不死,对中国国内的贪官们来说是个很坏的示范效应;刘志军不死,对中国人民的反腐信心是个极大打击,对中共正致力于打击贪腐扭转形象的努力来说,也是个极大讽刺。

因此,分析指,薄熙来被指控的罪名基本都被摘除,如果薄熙来被轻判,也让民众看到中共为保自身不受冲击,犯下多重的罪行都可以消解。不过,“老虎”打到这等地步,中共也再也无法靠所谓的反腐欺骗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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