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红朝法律党盾牌

【新唐人2013年7月17日讯】

刮尽国人五毛债,
睡遍红楼众裙钗。
公示罪恶众切齿,
法庭判决全惊呆。
集资政府已允许,
巨款到手官眼开。
转眼陷入翻脸案,
密杀掌柜民奇怪。
不赦之罪能死缓,
不明之案被暗宰。
生为党奴死党鬼,
泪也把党梦灌溉。
祸国民贼刘志军
难得难找党乖乖。
曾成杰乃党出纳,
想涮肥羊刀片快。
杀羊羔兼护狼崽,
共党衙门里外开。
两项对照应明白,
红朝法律党盾牌。

注:有报导说,今年7月8日,中共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宣布,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院最后认定刘志军的受贿金额为6460万余元,这一数字大大低于此前网上流传的刘志军涉贪金额。

有人注意到,按这一数字计算,正好相当于从13亿人中的每一人头上刮取了五毛钱。

有评论说,7月12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法院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涉嫌集资的原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曾成杰执行了死刑,引起了舆论一片哗然。从其律师公布以及民间的消息看,当局不仅将曾成杰的三馆资产低价变卖给自己的独资公司,隐匿能够证明三馆公司可以还债的评估报告,而且把政府打压融资行为引起的后果全算在曾的头上。

(作者:郑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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