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志义:规则的冲突与趋同

【新唐人2013年11月9日讯】存在一致的裁决规则和裁决范围,是国家之所以为一个国家,并与他国相区别的重要体现。裁决规则在世界范围的趋同,则使国家间的实质性差别缩小。

中国最近建立上海“自由贸易区”,有人称“租界”。其实在改革开放初期,所谓“画了一个圈”,就是建一个“租界”。满清时代租界的含意,是外国人管理的地 方,但其本质是用更为自由的规则实行管理的地方。改革开放中的“试验区”也好,“自贸区”也好,本质内容也是在这一地域实行更为自由的管理规则。所以, “租界”或“试验区”,都是与国中其他地区管理规则不同,一般而言,是相比更为自由的地区。只是“租界”由外国人管理,“试验区”则仍由中国人管理。外国人管或中国人管并不是本质性的内容,管理所依据的规则才是关键。它反映了规则的冲突与趋同。

开放是自由在更广阔范围上的确立。自由本身就是对国家封闭规则的突破。允许人、经济要素、以及思想文化完全自由并跨越国界流动,是全球化发展的过程。科学无国界,体育无国界,艺术无国界,进一步包括人权无国界,资讯无国界等等,正在缓慢地突破国家封闭。经济上的互惠互利,技术上的取长补短,资源上的全球共用,文化上的交流融合,已成为不可阻挡的世界潮流。这种流动,越来越要求规则一致。

首先是技术性规则的一致。世界范围的产品标准化,可以带来商品流通和商品使用的便捷。红灯止, 绿灯行的交通规则,使人不论走到那国,都能有基本的出行知识。欧姆、伏特、安培,成为电的世界通用计量单位,也使科学研究和具体技术工作有交流的可能和共 同的技术规范。我们曾经设想制造世界语,受文化多样性的影响没有成功,但目前英语已大体成为世界上工作交流的通用语言。可见文化上的多样性,与工作上的标准性是可以并存的。中国实行“车同轨,书同文”,被认为是秦始皇的功绩,却是一个国家政治统一的产物。而现在世界范围的“车同轨,书同文”,则对传统的政治国家构成冲击。

更重要的是,对公平的追求,要求价值性规则的趋同。中国商品进入欧美,由于其中很多商品疑有政府补贴(如退税和监狱产品),频频受到国外的反倾销起诉,即是中国规则与欧美规则的冲突。中国富士康出现多起工人自杀事件后,美国舆论曾出现一个指责中国劳工权利不能得到保障的高潮,是否美国报人站在中国工人一边,非也,而是由于两国劳工权利不同,即规则带来的不同,导致市场竞争不公平。人民币能否自由兑换的争议,也不完全是出于国家之间解决贸易不平衡,从深层次看,而是货币分割市场和货币政策带来影响市场公平的规则之争。美国官员调查美国资本在中国的行贿行为,并非官员不站在美国人一边,不“爱国”,而是官员的理念,公平比“爱国”更重要。因为行贿的企业相对于没有行贿的企业,它们之间不是一种公平的竞争。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一直不能得到欧美国家的承认,正是源于中国的管理规则并未完全与世界通行规则,即市场规则接轨。

全球化是自由突破国界的表现,价值性规则的趋同则是实现个人公平,并使这种公平超越地域国界的体现。自由必然要求公平。一个国家的管理规则,当这个国家是封闭的,确实与他国关联不大。但当经济社会文化的交流突破国界时,国家公民变成世界公民,他们的权利需要得到所有国家的保护,他们的利益需要通过全球的市场和交易来取得和平衡,因而要求地球上每个角落的市场都是公正,平等和自由的。一国的管理规则不只是与这个国家内的人民有关,也与他国人民有关。“不干涉内政”,只能是你大体实行世界通行的规则。否则你就只能回到封闭或半封闭状况。人家不会进来,你也很难出去。一个开放的国家,与一个有自已特色规则的国家是不相容的(这里指实质性规则,而非是指与文化等等有关的非实质性规则)。中国要实行真正和长久的开放,必须在规则上与世界接轨,而放弃特色。

这种价值性规则,从宏观上看,表现为政治与法律制度。规则的冲突,则表现为政治与法律制度的冲突。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制度,民主与专制制度的冲突,其实就是价值规则的冲突。它包含价值理念的冲突。比如人权、自由、平等、民主、人道等。也包含由这种价值理念带来的个体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冲突。因为人权、自由、平等、民主、人道等,都是以个人为中心,以人为本而产生的。集体主义则以集体为中心,个人为集体服务,必然要牺牲个人权利和自由。社会主义制度与专制制度,正是建立在集体主义基础之上。所以,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民主与专制的冲突,从根本上说,是个人与集体的冲突,或者说,是个人与作为一个组织的国家的冲突。

美国也宣称有“国家核心利益”,这种利益是石油吗?是苹果公司的产品能够推销到全世界去吗?是用宽松或紧缩的货币政策来对抗他国吗?他们的政府官员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或有这方面的工作和努力,但远谈不上是“国家核心利益”。保护人权,尊重自由,确立平等,是美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在全球化背景下,它要求世界上所有的地方,都要有人权,有自由,有平等。因为这不单是他国的内部事务,也涉及到美国人的自由,以及能否得到公平对待。美国的“国家核心利益”,不是经济利益,也非“国家”利益。而是一种自由公平的理念。理念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但又是最深刻,最本质的利益。由这种理念确立的规则,关系到世界各国也包括美国在内的每一个人的“核心利益”。

在全球化背景下,封闭的,专制的,管理规则与世界通行规则不一致的国家,都面临强大压力。1,经济发展要求开放,开放则要求规则与世界通行规则一致;2,国内民众人权意识的觉醒,和争取自由民主的斗争,也在要求规则的改变,而这种规则的改变,也是向以人权自由平等为价值取向的世界通行规则靠拢。3,民主国家对专制国家的防备,以及民主国家对本国公民能否在他国受到公平对待的高度关心,也会对专制国家形成强大压力,要求它实行与世界大体相一致的规则。显然,在地球成为一个“村”的时候,封闭专制的国家越来越难以独立存在。各国管理规则在实质内容(非形式)上的趋同,则与全球化一样,将成为一个不可阻挡的潮流。

主权是什么,不就是国家对一个地域的管理权力吗?管理依据的是规则,当规则趋同或一致时,主权除了由那个人或那国人来行使管理有差别外,还有实质性的意义吗?因为主权只有在各国管理规则不同的情况下,才能显现出来。相同的管理规则,有什么主权?国家的差别,很大程度上是由规则的不同形成的。当规则趋同或一致时,国家间的实质性差别(不包括文化等等的非实质性差别)缩小甚至消失,还会存在“爱国”和“卖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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