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媒:秘密文件揭示中国“黑监狱”

【新唐人2013年12月1日讯】(新唐人记者陈洁综合报导)11月15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出台,宣布废止自1957年开始实施的劳教制度。不过有德媒报导指出,一份政府秘密文件近日曝光,揭示中国除了劳教之外,还存在各类“黑监狱”。

11月15日,中共发布十八大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宣布废止自1957年开始实施的劳教制度。该制度规定,公民不经审判即可被限制人身自由及强制劳动,成为官方随意迫害民众的工具。

不过,《德国之声》报导指出,除了劳教,中国还存在各类“黑监狱”。15日,就在中共宣布废止劳教制度当日,维权人士胡诚在新浪微博公开了一起发生在中共十八前夕、2012年1月30日的遭遇。

报导说,几个声称来自江苏常熟和北京的警察突然出现在宾馆,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就将正在北京上访的胡诚拘押。这些人将他带回常熟,宣布让他上“法制学习班”15天,胡诚挣扎抗议,3天后被释放。

2013年2月1日,“常熟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一份回复文件称,胡诚在党的十八大会议期间,“不听劝导,执意进京上访”,根据秘密文件《关于依法处理进京上访人员违法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可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党政组织给予法制教育,法制教育以举办学习班等形式进行。

胡诚向《德国之声》透露,所谓“法制学习班”并无任何课堂,也无任何学习,只是关押而已,总共有9名人员对他轮流看守。

胡诚随后向江苏省公安厅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上述秘密文件制定的法律依据、审批程序、审批部门等信息。11月11日,江苏公安厅回复称,胡诚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胡诚对《德国之声》说,“法制学习班”以公民不知情的秘密文件,对公民进行秘密拘押,其性质比劳动教养更加恶劣。

11月15日,胡诚在新浪微博贴出了几张图片,公开自己的遭遇及官方秘密文件,揭示废止劳教徒有虚名,政府官员仍可依据秘密文件,不经审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胡诚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类似的学习班遍及全国各地,目前仍在运行。

党的会议宣布废除劳教不合法

报导说,中共十八大三中全会宣布废止劳教制度“大快人心”,但是其权力越位和程序混乱遭到质疑。维权律师刘晓原在推特上说:“支持废除劳教制度,但是必须依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当年国务院设立劳教制度是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现在需要废除也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决定。依照宪法规定,党中央不能代替人大常委会作法律决定!”

据了解,《决定》发布的当天,上海就全部释放了劳教人员。随后,长沙等地也释放了劳教人员。报导引述分析人士指出,这令下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程序显得尴尬,暴露出中共上层完全无视法律,以滥用权力来废止滥用刑罚,可能导致更多的权利侵害。保留由秘密文件规定的“法制学习班”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11月19日,江天勇、唐吉田、滕彪、王成等数十位中国律师联合发表声明指出,从1957年开始实施的劳教制度,是特定时空环境下的非法治产物,在中国多个特定历史阶段,均不同程度的成为践踏人权、破坏法治的工具,尤其1999年以后,为打压某一特定群体,劳教措施更加泛滥。律师们提出应由中国人大常委会明文废止劳教,并要求取缔法律制度之外运行的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学习班、训诫所、各类“黑监狱”等变相劳教。

中共当局在压力下废止劳教制度

中国知名维权律师梁小军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中共当局废止劳教制度的背后,有着中国民间、很多劳教制度受害者、人权律师、国际社会一直以来的努力,中国官方是在压力下“因势回应”废止了这一制度,并不是执政党自己想要废除的,而是在压力之下废除的,而这一制度引发的中国法治和人权的讨论还远未停止。

梁小军也表示,本次声明重点在于提出“1999年以后,为打压某一特定群体,劳教措施更加泛滥”。据国际特赦组织报告,中共当局自1999年7月后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压,其中即包括对该群体的劳教措施。

律师们表示,劳教废止后,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学习班等各种“变种”劳教形式依然可以不受约束,任意限制公民自由,虽然现在主要针对的是法轮功,他们担心将来会针对更多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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