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协调查李天一案律师违规行为

【新唐人2013年12月3日讯】(新唐人记者李剑综合报导)近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决定,对李天一案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正式立案调查。律协称将根据调查结果,对违规律师给予相应的行业纪律处分。届时,将以适当方式向公众公布。

历时数月的中共红歌王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等五人轮奸案,日前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进行二审宣判。李天一案不仅涉及未成年犯罪,还涉及轮奸,均属于不公开审理案件范畴。

但据媒体报道,该案在审判过程中,不仅被告人辩护律师的辩护词在网上泄露,还将被害人的姓名公布了出来。

12月2日,北京市律协称,就李天一等人强奸案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已于11月28日正式立案调查。

9月26日,李天一等五人强奸一案由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天一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此案中唯一的成年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大魏有期徒刑4年;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小魏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之后,北京市律协在召开不公开审理案件代理工作会上,针对李天一案相关律师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不当发表贬损同行的言论等行为,着手调查。

李天一案几任委托律师 都主动请辞

今年2月19日,海淀警方接到一女子报案,称2月17日晚被人轮奸,涉案者为某歌唱家之子李天一等人。2月20日李天一等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3月7日,李天一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3月27日,李天一案移送未成年人检察处。

李天一涉嫌轮奸一案被指背景复杂,该案的前几任律师先后辞职。

据《法制晚报》报导,据知情人透露,在案发之初,李天一母亲梦鸽通过朋友找到了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袁诚惠律师进行代理。

知情人称,由于“委托人的一些想法让律师感到通过法律程序很难办到,因此袁诚惠律师在3月初便主动辞去了代理职务”。

李天一的第二任代理律师薛振源于5月30日请辞。他请辞的理由也是“有些不方便、不好说的原因”。

《华西都市报》报导引述知情人称:“李天一等5人涉案太深,加上梦鸽要求为儿子辩护的难度比较高。所以,薛振源只好辞去辩护工作。”

10月9日,李天一案律师陈枢请辞,暗示案件水太深,表示不愿担任上诉律师,称“我现在是头上有血,身上有伤,心中还有痛”。

李天一案律师

《新京报》报导说,陈枢是李天一一审的辩护人。李天一案一审开庭第二日中午,庭审还在法庭调查阶段,控辩双方尚未完成全部举证质证,落款为王冉的辩护词就在网上曝光。其中提到了被害人杨某某本身患有妇科疾病,并首度公开披露本案未提取到李某某本人的精液。

王冉曾称,李某某案一审庭审结束后,北京市司法局曾就辩护词泄露一事找过他,他表示未在网上发布或者授权他人发布,并积极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务必调查清楚。

兰和是李天一后来的家庭法律顾问。一审开庭后,兰和发微博,不仅透露了李某某姓名,还首次详细点出了本案其他4位辩护人的辩护思路,称4名律师主动为4被告人认罪。

此外,兰和还在8月6日发表微博,点出了本案案发地点酒吧的全名,以及本案一名关键证人张某的全名。

李在珂是李天一案中大魏的辩护人。李在珂在8月30日发出“声明”,称“昨天下午快休庭时,梦女士突然站起身来对审判长说:‘大V(大魏)所做的供述是律师引导的’”,首次披露了庭审上的部分情形。

二审期间,李在珂发微博称本案存在嫖娼成分,“李某某一案是在有人明知受害人醉酒丧失意志的情况下仍强迫其卖淫,李某某等五人在嫖娼过程中,因实施暴力而触犯刑律的强奸案件”。

田参军是被害人代理律师。9月14日,田参军发表微博称:“杨某某是兼职打工的学生,那晚只是陪朋友吃饭喝酒”。隐约点出了被害人杨某某的身份,但无具体指向。

对于律协调查,田参军表示愿意配合。他表示,作为杨某某的代理人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丝毫不担心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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