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罕见公开4起民告官 专家:或有指示

【新唐人2014年2月13日讯】日前,北京市法院罕见地连续公布4起民告官案的政府败诉判决书。有评论人士指出,这恐怕只是法院依照中共党内某派人士的指令而作出的“人治”松动,目前在中国大陆,民告官仍然存在立案难、赢官司难的问题。

从今年1月1日起,中国大陆最高院要求非涉国家机密的判决书要全部上网公开。过去很少公开的政府败诉判决书也将放到网上晾晒,以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

《北京青年报》报导指出,过去民告官特别是被告方是市区政府的案件,都属于行政案件中的敏感案件,即使政府被判违法,一般也是“内部通报”,很少会向社会公开。此次法院连续公布4起区政府败诉案件,属过去罕见。

据了解,这4起区政府败诉案件均起源于拆迁补偿,而4起案件的原告均为门头沟区永定镇居民。北京市一中院的判决认为,门头沟区政府直接强拆居民房屋,属超越法定职权,因而判决门头沟区政府强拆康先生家住房的行为违法。北京市一中院公开的民众告赢区政府的其他三起案件,同样涉及门头沟区政府体育场住宅楼项目中强拆居民住房问题。

四川“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向《自由亚洲电台》表示,2013年以前,大陆很多民告官案件,特别是涉及农村征地的案件,不要说打赢官司,连立案都很难。从2013年开始,中共当局开始鼓励访民向法院提交申诉材料。这其实是当局的另一种维稳手段。

黄琦:“2013年有了巨大的变化,官方采取一系列办法让民众能够立案,特别是当局往往把这种提审日期安排在敏感重大活动期间,以促使民众这段时间滞留本地而不是去北京上访,为维稳行动增添压力。”

北京维权律师江天勇也表示,北京法院连续公开了4起民告官、官败诉的案件判决书,这当然是件好事。但这恐怕只是法院受到中共党内某一派人士指令而 作的“人治”松动。如果不从体制上转变,不限制种种干涉司法机关独立审判的党政权力,行政诉讼法的修法尺度再大,也起不到维护民众权益的效果。

江天勇:“就公开这个事,是法律还是人在起作用?我的看法是任何人为的推动,我觉得都是人治的结果,不是法治的结果。他可能是要通过这件事情展示一种趋势,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政党的控制之下,司法或者行政系统的做法,往往和某人在台上或者是某人主导一个系统有关。”

2013年末,中国大陆开始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这是《行诉法》自1989年通过后的首次修订。《南风窗》援引官方统计表示,这部法律实施20多年来,法院总共审理了约200万起民告官案件,民告官已成社会常态。然而,制度阀门虽已打开,实践道路却布满坎坷。

报导援引在北京执业的律师王令和李仁杰称,在去年6个月内到外地省份办理了4起行政诉讼案件,均遭到法院拒绝,不予立案。其中两起案子,立案庭法官分别给出的理由是,“我就是不立案,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和“被告区政府的意见是让你们冷静一下,所以我们不立案”。这两位律师接连碰壁后,宣布不再承接该地区的新案件。

江天勇表示,在实际实施中,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不要说所很难打赢,就连立案也难。“08、09以来我们发现立案非常困难,你去递交诉讼材料各种刁难,或者说,完全不收你的材料,说要请示领导,你是法官你怎么要请示领导?按照法律规定你是能决定的!”

常年办理民告官案件的袁裕来律师也公开表示,“立案难、判决难、执行难的根源是什么?表面来看,似乎是法院不敢依法立案、不敢依法审判、不敢依法执行,实质上是法院敢于不依法立案、不依法审判、不依法执行。”法院“敢于”对民众说“不”的底气,显然不是来源于依法独立审判的法治精神。

袁裕来指出,不限制干涉司法机关独立审判的种种权力,赋予民众真正制衡法外权力的力量,行诉法的修法尺度再大,也未必见效。

据《南风窗》报导,全国法院每年审理700多万案件,其中“民告官”案所占比,只有百分之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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