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再释信号 北京当局要办三峡“老领导”?

【新唐人2014年3月25日讯】(新唐人记者唐迪综合报导) 中共两会前,三峡集团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暗箱操作的部分内幕,突然被大陆媒体曝光。并有自称“三峡集团内部人员”向媒体披露称,“个别退休老领导也继续插手工程招标”。一时间,海内外媒体纷纷追问:已被纳入“反腐”视野的“退休老领导”究竟是谁?北京当局会否下决心把他揪出来?

日前,中共喉舌媒体报导称,三峡集团建成立招投标管理整改专项工作组,对以往项目招投标暗箱操作等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对此,有评论认为,让问题国企“自我整改、自我清查”,这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也意味着中共当局在此问题上并未下决心动真格。

中共喉舌:对三峡工程招投标黑箱操作“零容忍”

新华网3月22报导称,三峡集团近日已组建成立“招投标管理整改专项工作组”,对以往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强调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招投标领域的腐败行为”。

据称,三峡集团现在正对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招投标资料全部进行封存备查,声称“任何人都不得对原始资料进行修改、转移甚至销毁”。

据公开的资料,三峡工程作为迄今中国最大规模的工程项目,是名副其实的“大蛋糕”。之前有多次参与三峡工程招标的匿名人士向媒体透露,“三峡集团每年招标的工程总规模至少在100个亿以上。”

2013年10月29日至12月30日,由中纪委派出的“中央第九巡视组”对三峡集团公司进行了巡视。巡视组结束对三峡集团的巡查时,通报称三峡集团存在“一些领导人员亲友插手三峡工程建设,招投标暗箱操作”等问题。

同时,有大陆媒体指出,国家审计署连年的审计报告都不断指出,三峡工程存在 “违规资金管理”、“移民款项被挪用”、“消费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多种财务问题。

此后不久,《21世纪经济报道》引述知情者披露,“尽管这些问题都不算三峡工程建设过程中十分重大的问题,但是十分普遍。三峡工程耗资数千亿,涉及到的工程繁多,在整个建设体系中,虽然有一些明确的规范和要求,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出现了诸多人为插手的因素,部分问题十分严重。这种现象多得很,基本一查一大片,如果真的要严办,牵连很广。而目前暴露的问题,尚属小问题。”

《时代周报》的报导则引述三峡集团一名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感概说:“巡查已引起集团内部大地震。在三峡内部,领导及相关亲属染指工程招标、输送利益的事不计其数,已是公开的秘密。领导,分门别派,甚至个别退休的老领导,也继续插手其中。目前集团上下人心惶惶,随时牵一发而动全身,拔出萝卜带出泥。”  

外界据此解读认为,上述说法表明:某老领导从“在位”时插手工程建设开始,到现在“退位”了还依然没有歇手。还有观点认为,这样的话被放出来,应该是当局有意向外透露下一步的“打虎路线图”,目的可能是“敲山震虎”。而被外界高度怀疑的“老领导”被指是中共前总理李鹏,或前党魁江泽民。

学者:问题国企自我清查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针对上述消息,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在其3月24日的博文中指出,让问题国企自我整改,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也是不可行的整顿方式。

博文指出:此类问题国企,靠自我清查自我清理存在以下弊端:

其一,清查主体不适格。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暗箱操作等问题,损害的利益主体是谁,就应当由谁来主张清查。很显然,他们损害的是国有资本的权利人。所以,清查的主张主体应当是国资所有权人,合适的方式是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如果有犯罪线索,则应由司法部门介入。

其二,清查主体与清查对象的不适配。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暗箱操作等问题的根子,就在于招投标的领导者和决策者。而他们又成为了清查领导者和清查决策者,那么,必然不可能成为清查的对象。

其三,清查的程序不适当。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暗箱操作等问题,或已涉嫌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就应当由司法机关对相关资料予以封存。在司法介入之前,自我清查行为很可能影响相关司法证据的留存。

对此,有评论称,中共当局并非不明白让问题国企“自我清查”有何弊端,而是有意在这个问题上放某人一马。三峡集团自查自纠哪有胆量和能力去追究“老领导”及其家族成员呢?

对此,网友“天下第一剑” 在网路上发帖称:“由于所谓的反腐造成共匪内斗失控,事态非常严重,共匪近期似乎已紧急达成临时共识,不再反腐打老虎。不过,内斗既然已失控,恐怕不打老虎也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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