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公安拘港媒体人 疑系《新维月刊》创办人

【新唐人2014年6月1日讯】(新唐人记者田飞综合报导)5月30日晚,深圳警方宣布,以涉嫌经营非法出版物罪名,拘留了两名分别姓王及姓呙的香港人。据了解,被捕者应该是资深香港时政记者呙中校王建民。两人均为前《亚洲周刊》记者,离职后,联手在香港办《新维月刊》、《脸谱》等时政类刊物。

深圳公安局是透过微博宣布这一消息的:“五月三十日,根据群众举报,深圳市公安局查获一宗涉嫌经营非法出版物案件,抓获涉嫌经营非法出版物的王某某、呙某某等几名犯罪嫌疑人(均为香港人)。目前,警方已依法对王某某、呙某某等人采取强制措施。”

虽然深圳当局没有透露涉案人的全名,不过稍后有两人的友人分别在大陆的微博及海外的推特上透露,他们就是王健民和呙中校

资料显示,三十九岁的呙中校是湖北石首人,毕业于武汉大学,在深圳工作多年。2002年11月以“我为伊狂”的网名在互联网上发表万字长文《深圳,你被谁抛弃》,引起广泛讨论,2004年底,呙中校作为大陆专才获邀往香港担任《亚洲周刊》编辑,现已取得香港居留权,去年辞职。

王健民现年五十余岁,已持有美国绿卡。他曾长期在《亚洲周刊》工作,任职资深特派员,负责中国新闻采访。数年前,王健民离开《亚洲周刊》,开始以自由撰稿人身份为海外一些媒体撰稿,分析中国和两岸相关的政商事件。

据悉,王健民众2010年创办了时政月刊《新维月刊》,有于2012年再创办另一时政月刊《脸谱》。两本月刊均在香港注册发行,经常刊发中国“内幕”消息。

《法广》引述相关说法称,这两本杂志编辑制作均在两人实际居住的深圳,因深圳印刷成本较为低廉。有可能在深圳印制完毕后,运往环境较为宽松的香港贩售,主要销售对象则是在香港游玩的,对政治秘闻有兴趣的大陆游客。

“经营非法出版物罪”在中国的法律不算是严重罪行,根据有关规定一般仅处以短期的行政拘留及罚款。但是有关方面可以根据出版物的内容,或版权等问题而加控其他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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