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系列片】真实的江泽民(十二)

【新唐人2014年07月12日讯】历史真相系列片《真实的江泽民》第12集 因妒生恶的世纪迫害(中)

江泽民把迫害法轮功当作了一场个人战争发动起来。不过,个人战争并不意谓着这场战争的规模将会个人化。恰恰相反,在一个共产极权专制的社会里,独裁者因为个人动机而发狂的后果最是不堪设想的,江泽民不惜一切代价倾举国之力,使这场迫害更加邪恶狠毒且没有底线可言。

权钱黑帮 – 政法委

1999年6月7日,江泽民在中央会议上公然声称:“中央鉴于苏联社会主义制度消亡的历史教训,一直决心在意识形态领域进行一次消毒,法轮功鼓吹‘真善忍’,我们的打击工作可放手进行”。由于在法律上没有可以应用的条款,迫害必须以政治运动的方式来进行。江泽民宣布,在中央之下建立了一个新的领导小组处理法轮功问题,在这个领导小组下建立了一个办公室来处理日常事务。

6月10日“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 成立,简称“610” ,领导小组下设“610办公室”。除了中央政法委作主导,该“小组”的成员单位还包括了: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央外事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业和资讯化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武警部队。

中央610第一任组长是当时的政治局常委李岚清,后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任组长。2002年公安部部长周永康是这个领导小组的副组长,2007年又升任为组长。中央“610”办公室第一任主任是原湖南省委书记王茂林,副主任是当时的公安部副部长刘京和央视副台长李东生,分别负责政法和宣传。

随后,在全国从省级到区县,都建立了“610办公室”。每个“610办公室”听命于同级的党委和上一级的“610办公室”,这样层层自下而上到中央“610办公室”。

在中央一级,领导“610”的中央“政法委”在幕后操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在各级政府也是同样的组织构架,每一级的政法委操控同级相关部门。公安部长、最高检察院院长、最高法院院长都是中央政法委的委员,都要向政法委书记汇报工作。政法委还与纪委共同指挥政府监察部门,与军委共同指挥武警部队。

在周永康担任公安部长时,周是中央政法委副书记,而当时的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只是政法委委员,周是肖的直接上司。很多地方的政法委书记都兼任公安厅或公安局长。比如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张越,又是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以及武警河北省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在政法委的控制下,警方根据检察院起诉的需要来搜集证据;检察院又根据法院判决的需要来起诉。即法官只是表面上审,但没有最后判决权,而审判委员会不出面审,但是决定法院的最终判决。这个审判委员会的成员除了院长、副院长之外,其他成员基本上不为外界所知,黑箱作业,往往案子还没有审,判决已经内定好了。

曾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江天勇表示:“在法轮功案件中,总是听法官、检查官说,他们做不了主,要听‘610’做决定,包括案件的开庭时间、公开与否、乃至最后的审判结果,都是‘610’安排的。”

“全国十佳律师”之一的高智晟律师,曾为法轮功学员黄伟案奔走于石家庄市两级三个法院。但所有立案的努力都无果而终。一位被称作“庭长”的法官对高律师说,“律师不允许接此类案件你知不知道,法院都是共产党的,法律也是共产党定的,现在上边有规定说不能受理,就是不受理,你愿意找谁就去找谁,愿意哪告就去哪告”。

高智晟在给中共当局的信中这样写道。……十几日的调查,我再次看到了令我痛彻心肺的真相,‘610’办公室,至少可以这样称谓它——国家政权内且高于政权力量的黑社会组织,它是可以操纵、调控一切政权资源的黑社会组织。一个国家宪法及国家的权力结构安排规范中没有的组织,却‘行使’着本只能由国家机关才能行使的权力及许多连国家机关都根本不能行使的‘权力’。它‘行使’着在这个星球上,人类有国家文明以来,作为国家从不能拥有的权力……”。因为给中央三次上书,高律师于2006年8月15日被中国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对比而言,“610”对法制系统的破坏超过文革。当年的“中央文革领导小组”是砸烂“公检法”,把原来公检法系统的人员挂上罪名直接打倒,靠边站,公检法系统原来的人马大多是受害者,而不是作恶者。而“610”却恰恰相反。领导“610”的“政法委” 统一指挥了“公检法司”,使得“610”能把“公检法司”整个系统调动起来,成为迫害法轮功的中坚力量。把执法者直接变成了违法者,变成原罪拥有者,把法轮功学员以及所有民众变成了这种司法体制的受害者。

“610”的权力不来源于国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都没有授权过“610”的运作。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走的是一条个人利用国家公权力对一个信仰团体进行非法打击的套路。事实上,迫害从一开始就是违法的,这不只是说中国宪法上规定的中国人都有言论和信仰的自由,而是说,中国的法律从来都没有关于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条文,在法律上根本就找不到与之相关的条例。

“610”动员整个社会迫害法轮功的这种运作方式就是后来中共维稳模式的主要原型。《明镜月刊》对中共“维稳”的定义是,“中国式维稳,克格勃加黑社会”。这正是今日中共权力的最显着标志。为了牟取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许多地方公安公开使用黑社会手法或直接利用黑社会对不同政见者进行恐吓,暴力侵犯,使整个社会笼罩在黑暗之中。

学者蔡慎坤说“叫喊不稳的真实目的不过是为了攫取挥霍更多的维稳经费,因而中国陷入了一个维稳的怪圈,越喊不稳越有钱,越有钱越不希望稳定,维稳巨额投入的背后,却是疯狂的腐败。

2011年政法委维稳经费首次超过军费以后,2012年预算继续增大。2012年比前年增加了11.5%,达到了7千亿元。

这样,政法委这个在上世纪90年代处于“被边缘化”的机构,通过迫害法轮功,膨胀成为了中共中央各部委权力最大的机构。不受制约的权力无限扩张,针对广大民众的维稳系统和武警部队不断扩大,使中国由政法委控制的局势,随时可以变成员警执掌的军事国家。中央政法委及其安全系统在短短的几年中扩张成为了第二个中央,并且不服从胡温领导,民间流传了一句话,叫做“政令出不了中南海”。周永康被称为“政法王”,中国的“贝利亚” 。

舆论洗脑

1999年7月19日晚,中共中央召开了各省党委主要领导会议,江泽民本人在大规模政治迫害前夕亲自上阵动员打气,作了题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同志会议上的讲话”,正式宣布定案: 全面取缔法轮功 。

7月20日,全国开始统一大规模对法轮功辅导员的抓捕和抄家行动。数万名学员到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被关押于北京市丰台体育馆、石景山区体育馆等各大体育馆。

7月22日全国大抓捕的第三天,中共利用了全国所有的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和农村的广播针对法轮功进行了铺天盖地的舆论攻势,2千家报纸、8千家杂志、1,500家电台、电视台、千余家网站的污蔑宣传同时展开。当时的舆论高压,让人感到是文革的再现。其实,从宣传的力度和广度上看,远远超过了文革。可以说,历史上任何一个暴君,都没有像江泽民那样操控如此庞大的媒体系统对十几亿民众进行思想灌毒和精神控制。

9月分,中央电视台抛出了所谓的“1400例”。它是各级610对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404个案件线索 – 其中包括:自杀或杀人,神经病杀人或自杀,正常死亡或非正常死亡,或正在住院接近死亡的案例,为舆论抹黑而进行的造假统计。

1400例中,最多的是“因有病拒绝就医致死”,其次“因自杀而死”。在北京的59例个案中,拒绝就医致死的有53人,其中包括北京市宣武区居民马锦绣。马锦绣的女儿说:马锦绣在去世前曾在医院接受治疗半年多,拒绝就医致死的说法是伪造的。

这是1999年11月10日山东省新泰市法院的裁定:
本院认为,被告婚前患精神病并隐瞒,婚后精神病多次复发,且经久治不愈,曾因精神病发作杀害自己的父亲,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原告离婚请求予以支持。从判决书中可以看到,法庭确证王安收杀害自己的父亲是因原精神病发作所致。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所谓的:王安收痴迷法轮功亲手杀死生身父亲的报导是编造的。

待续

真实的江泽民》写作组新唐人电视台联合制作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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