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命令推移民改革 奥巴马并非第一人

【新唐人2014年11月20日讯】(新唐人记者天一在线报导)本周,美国总统奥巴马就将通过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s)的方式来推行移民改革,届时有五百万名非法移民将直接获益,可谓影响深远。但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美国总统第一次单方面推行移民改革。在奥巴马之前,有几位总统都实施过相似政策,就让我们来一起回顾。

美国总统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解决移民问题,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五十到六十年代。当菲德尔·卡斯特罗(Fidel Castro)率领起义军夺取古巴政权后,曾有大批古巴移民非法进入美国佛罗里达州。出于种种外交和战略原因,时任总统艾森豪威尔(Dwight Eisenhower)与继任总统肯尼迪(John F. Kennedy)都没有立即将他们遣返回国,而是给了他们暂时留在美国的机会。

艾森豪威尔与肯尼迪之所以选择这样做,是因为当时华盛顿的政治条件尚不成熟,不能立即通过移民改革法案。这种僵持的情况持续了一段时间,直到1966年,约翰逊总统(Lyndon B. Johnson)才说服美国国会通过《古巴调整法案》(The Cuban Adjustment Act of 1966),使古巴人可以无限量来到美国,并让当时所有来自古巴的非法移民都得到了大赦。

时过境迁,当里根总统(Ronald Reagan)上台时,波兰出现了大规模工会罢工和反政府运动。在莫斯科的强压之下,波兰政府实施了戒严法(Martial Law),对工会进行了严酷的镇压。于是,里根总统决定推行特殊移民政策,鼓励波兰难民逃往美国。

由于波兰局势逐渐恶化,这项政策一直延续到八十年代末期,但这并不代表里根政府从未遇到任何政治阻力。批评者指出,中美洲国家的内战也同样混乱(如萨尔瓦多),而里根政府却从未伸出援手,甚至一度拒绝来自这些国家的难民。此外,里根政府也停止接收来自非洲埃塞俄比亚的难民,无疑显示出很强的偏向性。

即使如此,从总体上来说,里根总统与他的继任者老布什总统(George H.W. Bush)都对非法移民比较友善(至少与现在的共和党相比),尤其是老布什总统,他所推行的“家庭公平计划”(Family Fairness Program)与奥巴马的《梦想法案》和行政命令最为接近。

所谓“家庭公平计划”源于一项由里根签署的大赦法案,该法案为许多非法移民提供了合法身份,但他们的伴侣和孩子却未能获益,这就造成许多家庭出现了“分裂”状况。因此,从1987年起,里根政府宣布停止遣返这些没有身份的伴侣和孩子。几年后,新上任的老布什总统又扩大了这项政策,长期停止对一百万名非法移民的遣返,这个数字占当时非法移民总人口的40%。

最后,小布什总统也利用行政命令解决过移民问题。在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Hurricane Katrina)席卷墨西哥湾,对美国南部造成巨大破坏,致使许多人无家可归、流离失所,也失去了他们的各种身份文件。与此同时,受灾地区也亟需劳工进行重建。

在这种情况下,小布什政府下令雇主不需再检查劳工的身份文件,允许他们自由录用。此举遭到了国会保守派议员的强烈反对,但小布什政府并不为之所动,理由是 “保护受到灾难冲击的合法居民”。该政策一直持续到奥巴马上任,最终由于卡特里娜飓风已经过去很长时间,才被奥巴马政府取消。近年来新奥尔良市(New Orleans)出现许多非法移民问题,也正是由此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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