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温州插播 工程师被判12年

【新唐人2015年08月08日讯】一名电脑工程师由于去年8月浙江温州的电视插播事件,被判刑12年。他在电视中插播的良心犯,六四、法轮功等内容触怒了中共当局,但评论人士指出,这些内容都是中国人认同的,有利于老百姓的权利意识。

根据网友上传的电视画面截图,当天温州有线电视的机顶盒遭到黑客控制,显示“机顶盒无法接受信号”,但画面播出了许多反共,内容不同于当局口径的标语,例如“释放王炳章”、“共匪才是罪犯”、“不要和土共魔鬼合作”以及“我们的天赋人权自由被剥夺,我们的家园一直被敌人占领”等等。也有标语批评中共镇压法轮功,“土共非法伪政府无资格宣布任何团体为邪教”,“法轮大法好”等等。

和这些标语同时播出的,还有很多敏感相片,包括六四事件中的坦克人、西藏自焚僧人、维权人士被自杀等等。标语和图片的落款是“反共黑客” 。

黑客攻击持续了几十分钟后,节目被中断。全市长达5小时无法接收电视。《央视》说,“范围涉及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以及洞头县的15.98万户人家,一共46.5万台中广有线电视机顶盒遭受黑客攻击。”

插播事件后十几天,北京NDS公司信息系统工程师王一波被捕,今年4月他被温州市鹿城法院判刑12年。央视8月3号的“焦点访谈”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报导,视频中王一波声称,“在公司工作多年,个人机会比较少,感觉没什么职业前景,对公司心存埋怨”,于是出于“发泄一下私愤”进行了这次插播。

原美国电子杂志《大参考》主编李洪宽认为,所谓“泄私愤”的供述,好比《水浒传》中的宋江,带醉题诗被诬谋反只得装疯。

原电子杂志《大参考》主编李洪宽:“他是一种通过自贬人格,然后呢希望获得一种比较轻的一个判决。历史上的故事,宋江就用这个办法。我相信中国人大部分能琢磨出来是个什么意思。这个小伙子通过做这件事,自己得不到任何东西,这完全是一种义举。他插播的那些内容,全是中国人民内心里认同的东西。”

大陆自由撰稿人朱欣欣分析,用“泄私愤”来做借口也是当局需要的,试图以此回避事件的实质。

大陆自由撰稿人朱欣欣:“如果他说,不是‘泄私愤’,那就是说表达了民众对中共专制制度的愤怒,和反抗。那老百姓就明白了。”

“焦点访谈”把这一事件提高到了“国家安全”的程度。声称“这是针对有线电视网路新型的攻击方式,此前从未出现过,其传播范围更广,社会危害性更大。”但评论认为,12年量刑太重。

李洪宽:“12年太重,因为所谓的伤害不能证明有任何伤害。共产党的法院没办法证明,这几十万的观众,看了插播的节目之后,会不会就反党?”

大陆“权利运动”组织发起人之一胡军表示,王一波插播的这些信息,对中国国家并没有威胁,只是曝光了共产党。

大陆“权利运动”组织发起人胡军:“国家这个概念和政府的概念、和共党的概念,它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它现在把它捆到一起。其实我们现在正常应该理解到,真正造成社会危害的是什么?是公权力。如果公权力不被制约的话,它会造成整个人类的灾难。”

温州电视插播的这些内容,在中国大陆以外并不属于禁区,人们可以自由检索。胡军认为,让中国人知道这些消息,就是让他们知道自身的权益,从而有意识,来保护自己的权力、财产、言论自由。老百姓自己能衡量,这些到底是好还是坏。

采访/朱智善 编辑/尚燕 后制/舒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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