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要求独立调查雨伞运动中警察滥用武力

雨伞运动中警队滥用武力

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委员会)香港时间昨晚发表审议结论,关注警队在雨伞运动期间滥用催泪弹、警棍及胡椒喷雾,又对正遵从指示离去的示威者使用武力、纵容反示威人士袭击示威者等。

要求独立调查及妥善检控

委员会要求港府就雨伞运动中警方及反示威人士的过度武力进行调查,适时及妥善地检控袭击者及纵容下属和反示威人士袭击示威者的人员,确保受害人得到完整的补救,包括获得赔偿,并加强警队就成员滥用武力所需承担责任的培训。同时,委员会又要求警方公布《警察通例》及其他指引中,所有关于使用武力的指引,并确保其合符国际标准。

香港人权监察欢迎联合国的建议,并要求港府第一时间设立包含国际人权专家的法定调查委员会,调查雨伞运动中警方及反示威人士使用不当武力的情况,包括警队中纵容和包庇下属的情况,并公开结果,以便跟进和寻求公道。

不点名关注朱经纬案和七警案

实质上,委员会已不点名地关注前警司朱经纬怀疑殴打途人案和七警案。人权监察认为,委员会的意见对试图拖延案件、“放生”前警司朱经纬的警队,实为当头棒喝。人权监察希望七警案中当局能妥善地进行检控、警务人员作证时亦不会“放水”,强调若政府设法让殴打市民、违反法例的警员逍遥法外,包括控方和警方检控涉嫌滥权警员时放软手脚,不但会严重打击警队形象及日后执法能力,选择性执法更是对法治的一大挑战。

预演“占领中环”大规模拘捕与被捕及羁留人士权益

委员会亦关注2014年七一游行后示威者被捕时出现的种种权利受侵犯的投诉,包括有被捕人士无法得到律师协助、未能及时得到不受警方干涉的独立的治疗、未能及时通知家人或亲友其被捕的消息等,显示被捕人士的基本法律权益保障实质上十分不足,亟待改善。委员会要求港府于2016年12月向委员会报告改善拘捕程序中被捕人士权利的保障的进度。人权监察认为,委员会的意见已同时回应了美林邨杀人案等有社会心理障碍人士被苛待案、近年示威人士被捕后受到差劣待遇,以及雨伞运动期间,多名市民怀疑被无理拘捕甚至起诉等,政府务必严肃跟进。人权监察要求政府落实1992年法改委《拘捕问题报告书》的建议,仿照英国《1984警察与刑事证据法》,第一时间就警方拘捕和羁留疑人的权力和程序、以及被捕者的权益等,订立清楚的法例。

监警机制严重缺陷急须修正

就投诉警察机制而言,委员会在2000年及2009年就香港的审议结论,已建议政府提高监警会的权限,甚至设立一个新的、真正独立及有实质调查权力的监管机构,以真正有效地监察所有纪律部队和公职人员。在是次审议结论中,委员会再次对投诉警察制度欠独立、监警会无权进行调查表示关注,又遗憾政府无提供监警会为何没有接纳投诉警察课有关雨伞运动47宗投诉的调查报告,建议香港政府设立一个完全独立的接收投诉及进行调查的监管机构。

34项建议范围广泛

此外,委员会关注免遣返声请机制,以及外佣、变性人、跨性别人士的待遇等,总共向港府提出34项建议,包括多项香港人权监察及其他民间团体曾向委员会报告和游说的项目,肯定了民间团体参与国际公约报告的贡献。

遗憾政府深夜发新闻稿图削联合国审议结论的影响力

政府于昨晚十时前后才分别发出中英文新闻稿回应委员会报告。人权监察质疑政府企图借此减少传媒对报告的报导和采访回应的机会,以削弱联合国审议结论的影响力,对此表示遗憾。同时,人权监察认为政府未有回应所有关注及建议,而且部分回应草率,尤其对委员会十分关注的警权及监察警察机制的问题,只一再强调现行做法已完善,拒绝承认缺陷、不思进取。香港有责任履行和落实《禁止酷刑公约》下的责任,委员会成员均为人权专家,其意见对于协助香港政府履行公约责任、保障基本人权十分宝贵。人权监察促请政府认真对待委员会的意见,并向公众详细交代将如何落实委员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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