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天宝十三年间 鱼贩刘成途中放生竟获鱼群报恩

【新唐人2016年01月29日讯】刘成和李晖是宣城郡当涂县的老百姓,他们两人不会耕种,经常用一条大船载着鱼和蟹到吴越之间去卖。唐代天宝十三年春天三月,他们从新安江载鱼去丹阳郡,走到下查浦,离宣城还有四十里天就黑了,两人就决定在这里把船停下来。

这时李晖要到浦岸的村舍中去,只有刘成在江上。江上浓云重迭,静悄悄地没有任何人迹。刘成忽然听见船里有人连声呼喊“阿弥陀佛”,声音十分凄厉。

刘成很吃惊就到船舱内查看,只见一条大鱼在舱里振动着胡须、摇着头,还用人声呼喊“阿弥陀佛”。刘成非常害怕,吓得寒毛直竖,于是就下船藏身在芦苇丛中继续观察。不一会儿,船里千百条鱼全都跳跃着呼喊佛号,叫声惊天动地。刘成惊恐万分,急忙登上船把所有的鱼全都扔到江里去。

不久,李晖回来了,刘成把事情都告诉了李晖,李晖愤怒地说:“你怎么胡说这些妖妄的话?”辱骂了很长时间,刘成也没有办法辩解,就用自己的衣服和资金赔偿了鱼钱。最后刘成还剩一百来文钱,就买了十多捆荻草放在岸上。

第二天,刘成把荻草搬到船里准备出发,忽然觉得草木重得拿不动,解开一看,原来里面有十五串铜钱,共十五千文钱,还有一张纸上写道:“还你的鱼钱。”刘成更加觉得奇怪。

这一天,他们在瓜洲遇到一群和尚在吃饭,刘成把这些钱都送给了和尚。当时有个叫万庄的人,从泾阳县令的职务退休后住在瓜洲,听人详细地讲述了这件事,就记录流传下来。

来源:《宣室志》

——转自《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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