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淫棍”案审结 知情教授败诉引热议

【新唐人2016年02月24日讯】(新唐人记者李倩倩报导)北大前教授邹恒甫因在网上发文,称“北大淫棍太多”,结果被告上法庭并输了官司。对此,再度引发网民热议。有知情者直言“北大淫棍太多”是实话,不是诽谤。并且敢为此打赌。

事情的缘起是,2012年8月21日起,邹恒甫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推送信息称:“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当年9月7日,北大以邹恒甫言论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

日前,有消息称,邹恒甫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北京海淀法院强制执行,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海淀法院审理认为,邹恒甫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应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判决邹恒甫停止侵权,删除涉诉侵权微博并在其微博上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向北京大学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二审维持了原判。

“北大淫棍太多是实话,不是诽谤”

上述案例引发网民热议。财经专栏作家韩令国在微博中说:“北大院长、教授潜规则女学生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连新闻都算不上,如果北大哪个院长敢说北大没有院长或教授潜规则过女生,我跟他赌一百次,如果我拿出证据能证明北大有院长或教授潜规则过女生,北大在央视发布新闻承认即可,如果我带不出当事人拿不出可鉴定的证据,我从此移民永不回国。”

有评论认为,应对邹恒甫的言论作出符合常识的解读。对邹恒甫的话,一般会有两种解读(1)北大教授全部是淫棍;(2)北大教授性丑闻的现象比较严重。大多数理性的公民会认同第二种解释,邹恒甫只是利用一种习惯性的口语的表达手法,来揭示如下事实:(1)北京大学有院长与校内酒店服务员有非正当关系,存在权力腐败问题;(2)北大有学者,特别是学术官僚存在在外面歌厅、舞厅、娱乐桑拿会所吃喝嫖娼的现象。”

该评论认为,北大校方应该感谢邹恒甫的直言不讳,清除那些枉为人师的淫棍教授。

资深时事评论人士杨彼得24日在网上发文表示,邹恒甫称“北大淫棍太多”,这真是一句大实话,不能说是诽谤。杨彼得为此举了两个例子,而且牵涉到有名有姓的北大教授。

第一:2009年,北大社会学教授秦明瑞在云南丽江古城认识当地一名高中生,当晚就开房成为情人,尽管两人年龄相差26岁。随后这位女生数次赴京,在宾馆或秦明瑞家里与秦明瑞幽会,还在一次回程途中烫伤双脚,从而与高考失之交臂。因秦明瑞承诺帮她上北大,女生一直跟他好了两年,但秦明瑞却不能兑现其承诺。2011年4月,女生再次要求上大学未果,便以伤害对方家人相威胁,向秦明瑞索要30万元,两天后被秦带来的民警拘捕,后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检控。

第二:2014年,有人向北大校方实名举报,称北大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余万里诱骗一位女留学生,先是强迫发生性关系,并许诺将来结婚,再多次与女留学生发生性关系,而且曾经施以“性虐待”。后经校方查证,举报属实。

杨彼得认为,邹恒甫输了官司,却在社会上甚至大学教授中获得广泛同情。他分析邹恒甫败诉的原因是,“一来邹恒甫不可能一开始就留取、固定了证据,二来他也不想得罪具体的“北大院长、系主任”。于是他被判败诉,必须向北大道歉。”

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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