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1.4亿 前河北常委景春华判18年

【新唐人2016年12月23日讯】据中共官媒报导,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周五判处中共前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景春华有期徒刑18年。景春华被控受贿人民币六千多万元,另有八千多万元财产来源不明,涉案金额总计人民币1.4亿多元。

法院称,2001到2013年,景春华在担任中共承德市委副书记、承德市长、衡水市委书记、河北省委秘书长、省委常委等职务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6054万7598元。另有8635万7137元个人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据海外媒体披露,景春华曾向令计划的妻子谷丽萍行贿5千万元。

有报导称,河北省委秘书长是河北省权力系统运行的“神经中枢”,在河北,景春华的地位犹如“河北省的令计划”。

景春华和已落马的中共国安部副部长马建,以及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张越,号称周永康王国的“三剑客”。

张越、景春华和前河北省组织部长梁滨都是周永康、令计划团队的核心成员,三人控制河北政坛,又是江派“河北帮”的主要成员。

据《明慧网》报导,景春华在任河北省衡水市委书记期间,曾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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