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信用卡结账商家多付费 违反言论自由?

【新唐人2017年03月31日讯】纽约的价格法规与言论自由好像风马牛不相及,然而,美国联邦高等法院的一项裁决,却让两者有了不可分割的联系。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纽约价格法规定,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支付现金或刷信用卡结账。然而,每一笔用信用卡结账的收入,商家要支付给信用卡公司2%~3%的费用。而且商家支付的这笔额外费用,按法律规定,不能以附加费(Surcharge)的名义,转嫁给刷信用卡结账的消费者。但允许商家用优惠的价格,鼓励消费者支付现金。

纽约市的几个商家反对这一法规,他们认为信用卡公司收的这笔额外费用,他们有权命名为附加费,打印在收据上,让刷信用卡结账的顾客支付。因为这是他们的言论自由。

美国联邦高等法院的8位大法官在3月29号全票裁决,这个案子转到下一级法院,由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庭来裁定,这一价格法规是否违法了商家的言论自由权益。

按现行法律,如果商家将刷信用卡的费用转嫁给消费者,将面临最高入狱一年和500美元的罚款。这一案件如果胜诉,将有望为商家松绑,不需额外支付信用卡公司这笔费用。

新唐人记者安心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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