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露遇害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11月01日讯】近日,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遇害案宣判,驳回被告人李斯达的上诉,维持其死刑的判决。

据陆媒报导,10月31日9时许,中国传媒大学女生周云露遇害案二审宣判。北京高院维持原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斯达死刑,李斯达的上诉被驳回。

据报导,经审理查明,李斯达和被害人周云露是中国传媒大学的同级校友。李斯达因生活不顺寻求刺激。经预谋后,以拍摄微电影为名,于2015年8月9日13时许将周云露诱骗至其暂住地,持事先准备的尖刀切、划周云露的颈部,造成周云露颈部左侧颈内静脉破裂。在周云露拨打电话求救期间,李斯达向施救人员谎报地址,最终周云露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周云露生前照片。(网友“一床情书”微博)


据报导,周云露的父亲从江苏老家赶来北京旁听了宣判。他透露,整个宣判过程,李斯达无过多言语,眼睛呆木,站着动都未动。对于二审的裁判结果,周云露的父亲没有提出异议。

2015年8月10日晚,中国传媒大学2014级电影专业女研究生周云露突然失联,该校的另一名已毕业男生、2010级音响导演专业毕业生李斯达也同时失踪,两人手机均关机,无法联系。

2015年8月11日,李斯达被捕。他在接受检方讯问时曾承认,周云露是“无辜的牺牲者”,他杀人只是为“发泄”。

据李斯达供述,他于2015年6月产生了想要找一个女孩寻求刺激的念头,随后,他联系到曾经的大学同学周云露,谎称要找周云露拍戏,且告诉周云露需要试戏。周云露按照李斯达的要求来到李斯达的居住地,在房间内,李斯达强奸周云露未遂之后将其杀害。

2017年5月25日,周云露遇害案二审在北京市高院不公开审理,并未当庭宣判。

被害人周云露的父亲透露,李斯达在该次庭审中表达了求生的欲望,不再像之前庭审时那么麻木和冷漠。周云露的父亲透露,李斯达的父亲也来到了庭审现场,一审结束后,李斯达的父亲曾经联系他,希望取得谅解,但他并未答应,“我说手段太残忍,对社会影响特别大,凶手内心无悔意”。

2016年12月30日,李斯达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斯达当庭表示上诉。

(记者李倩倩报导/责任编辑:王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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