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中共官媒新闻造假 媒体怪象知多少

唐浩

【新唐人2019年02月21日讯】中共党媒《人民日报》刊登一篇新西兰前总理珍妮‧希普利(Jenny Shipley)的署名文章,为希普利带来麻烦,也为《人民日报》自己带来麻烦。

麻烦,不是因为这篇文章为中共唱赞歌,而是这篇文章根本就不是希普利写的。

《人民日报》英文网18日刊登了署名为希普利的投稿文章,题为“我们需要学会倾听中国”(We Need to Learn to Listen to China),文章对中共的“一带一路”计划大表赞扬。文章刊登后,随即引发新西兰国内批评,希普利甚至被批评涉嫌出卖新西兰国家利益。

稍后,希普利出面回应表示,该文并非她所写,而且她自去年12月底接受另一家中共党媒《中国日报》(China Daily)采访后,就不曾再接受中共媒体采访。

希普利澄清后不久,《人民日报》网站上该篇文章的署名,悄悄地从“本文作者是新西兰前总理”改为“本文根据2018年12月《人民日报》记者采访”。

党媒公然制造假新闻 沦为国际笑柄

姑且不论当初采访希普利的媒体,究竟是《人民日报》还是《中国日报》,但这起事件已经充分体现出中共党媒不但言论造假,甚至还公然假造外国政要言论,从而引发国际媒体界热议,让中共再次成为国际笑柄。

其实,《人民日报》未经受访者同意,便将其受访内容改为第一人称署名文章来刊登,营造出“受访者主动撰文投稿”意味,将文章责任转嫁于受访者,不仅可能涉嫌“伪造文书”,还严重违背新闻专业规范与新闻伦理。

尽管希普利当初确实接受过党媒采访,但毕竟新闻报导与作者主动撰文投稿,两者在格式上、意义上、权责归属上相去甚远。

即便《人民日报》在完成采访后,想改用第一人称署名文章格式来刊登专访,但却始终未告知希普利,征询同意。况且,文章在采访后将近两个月后才发表,而内容也没有向当事人进行最后的事实确认,故而,文章当中会不会出现不属于希普利的“加工加料”,颇令人质疑。

所以,这次中共党媒无异是公然在国际社会制造假新闻,丢脸丢到国外去。

然而,类似这样违反新闻专业与新闻伦理的媒体怪象,在海外还所在多有,以下笔者仅举出几例来说明。

兼差赚外快 为其它媒体对手打工

为其它媒体或业者兼差打工赚外快,这种事情在业界并不少见,但却是违反新闻伦理与媒体内部规定的“地下行径”。

无论在东方或西方社会,笔者都见过A媒体的全职文字记者,偷偷为B媒体采访写报导;或者A媒体的全职摄影记者,偷偷为B媒体跑新闻现场拍照片,借此多赚一点外快。

然而,绝大多数的正规新闻媒体在员工入职时,都会在合同上或员工守则上清楚载明,类似“不得为其它同业兼职工作”或“不得为其它媒体工作”等字句。

毕竟,当记者为B媒体兼差采访或拍照时,往往是靠着A媒体的品牌、资源与人脉,才获得采访消息来源或出席活动的机会,如此即有盗用公司资源的嫌疑。

此外,当记者跨公司兼差时,也往往容易发生泄漏公司机密的纠纷。因此,部分媒体的员工合同更清楚载明,如果记者被公司认定涉嫌泄漏机密,将以商业犯罪名义起诉追究。

这种怪象,在业界确实存在,甚至还有媒体同事之间会彼此私下引介、互通声息。

但夜路走多了,会不会遇上鬼,就难说了。

记者身兼业务员 利用公务人脉做起私人生意

记者工作经常在外奔走,接触三教九流,与业务员颇为神似。但却真有媒体人,利用自己的记者身份与人脉,做起了私人业务生意。

有人借着人脉之便,做起直销、传销;有人募集资金,做起业外投资或炒股;有人向受访人脉推销自家亲友的商品或服务;有人以“帮助宣传”名义,要求成为公司股东等等,不一而足。

但事实上,这种利用公务之便、谋私利之举,其实已经违反新闻伦理与记者规范,不但可能牵连媒体公司的品牌声誉因而受损,还可能为自己惹上官司。

记者兼评论员 虚构消息来源

笔者曾见过,在海外某些地区或某些专业水平不高的华文媒体,有时会出现记者一边写新闻报导,一边化身为报导中的评论员,用另一个化名在报导中发表意见,针砭时事,形成“一人分饰两角”的罕见奇景。

更有甚者,极少数记者还会自行虚构消息来源与发言,形成记者不出门、不电访就能写出新闻的荒诞怪象。新闻业俨然成为制造业。

这种新闻怪象,不仅是不折不扣的“假新闻”,严重违反新闻伦理与专业规范,更是新闻工作之大忌,与抄袭其它媒体的重罪殊无二致。

虽不至祸延九族,但肯定砸了饭碗,也让自己在业界难再立足。

四处骗吃骗喝 记者“丐帮”横行霸道

在部分地区,有这样一群人。

他们手里拿著名片或没有名片,声称自己是某某媒体的记者,但媒体的名字几乎是你闻所未闻。

他们从早到晚忙忙碌碌,忙着出席大大小小的新闻发布会、产品发布会、公关活动等。但他们不是奔着新闻主角而去,而是奔着餐点与纪念品而去。

当其它记者忙着采访、录音、录影、写笔记,他们忙着大吃大喝、大抓大拿。

一旦有人趋前质疑他们的身份,他们立即火冒三丈,掏出一张旧得发黄的自制记者证或皱皱脏脏的名片,强调自己是记者,为什么不能吃、为什么不能拿?他们甚至还会彼此声援,彼此“认证”。

倘若真有人强硬拒绝让他们吃喝拿要,他们就会当场闹事、大吵大闹,干扰新闻活动举行。

这群特立独行的记者,被公关界与媒体界戏称为“丐帮”。

“丐帮”记者多半不是来自正规媒体或知名媒体,甚至有的丐帮媒体只是一个小小的网络博客或脸书页,他们目的是靠着记者身份来骗吃骗喝。

他们是否违反了新闻专业规范与新闻伦理?

呃,对于这样的丐帮记者,就不用跟他们太认真了。

不过,前方所述的多种媒体怪象,虽然仅是媒体界的冰山一角,但却所在多有,而且确实可能对记者自己、对媒体公司带来风险与危害。

故而,无论是媒体工作者或媒体管理者,不可不慎也。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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