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爆炸翻版?江苏爆炸案再爆中共治理弊病

【新唐人2019年03月22日讯】中国江苏省盐城市化工厂周四发生的大爆炸,导致周围环境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犹如天津大爆炸事件翻版。台媒评论称,江苏爆炸事故再次暴露出中国(中共)治理的弊病。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月21日下午2时48分左右发生的爆炸事故,已发现至少6人死亡、30人重伤,更多人轻伤。随着救援工作的继续推进,估计后续伤亡人数将会继续上升。

事故发生时,距离化工园区4公里的居民听到了一声巨响,家里的门窗玻璃随后全部被震碎,化工厂上空则浓烟滚滚。

据119接线员透露,发生爆炸的是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工厂内一处生产装置,爆炸物质为苯。苯是危险化学品、致癌物,易燃,容易挥发,对环境和水体有可造成污染,并可引起急性中毒。

因事故产生的浓烟也对空气造成了污染,受影响的范围主要集中在化工园区及周边500公尺左右的上空。

网传视频显示,在发生大爆炸前,已经有了稳定燃烧的火焰,然后突然发生爆炸,并引起浓重的黑烟,这些特征都是高含碳量有机物燃爆的典型现象。

而据陆媒报导,爆炸区域附近有多处住宅区和学校,其中一所幼儿园离事发现场直线距离仅1.1公里,因此这次爆炸事故也导致幼儿园中部分孩子受伤。

据了解,这次发生爆炸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其主营范围包括间羟基苯甲酸、苯甲醚、对叔丁基氯化苯等制造并在厂区范围内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

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这家企业曾多次因违规被处罚款,还曾被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13项安全隐患。

据陆媒披露,2015年这家涉事公司曾因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受到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人民币;2016年7月,该公司曾因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被盐城市响水县环保局处以罚款;2017年9月,又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被盐城市响水县环保局处以罚款。

2018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曾因涉及13项安全隐患,被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函督促整改。这些安全问题包括:生产装置操作规程不完善、无巡回检查制度、现场管理差、动火作业管理不规范、苯和甲醇装卸现场无防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等。

台湾《自由时报》在相关报导中评论称,一直以来,中国大陆在公共安全事故方面有着许多“癞疮疤”,而这次江苏化工厂爆炸与2015年发生的天津爆炸事故“颇有相似之处”,令人深思。

2015年8月12日23时30分左右,位于中国直辖市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中爆炸总能量约为450吨TNT当量,造成至少165人遇难,798人受伤,对当地的水土、空气都造成了严重污染。

(记者竺颖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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