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专机私烟案移审 吴宗宪张恒嘉各100万交保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8月27日讯】台北地检署侦办私烟案23日侦查终结,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税捐稽征法等,起诉国安局少校吴宗宪张恒嘉华航空品处副总邱彰信、协理于尧、组长黄川祯等13人,吴、张在押。26日,移审台北地院后,吴宗宪否认犯罪,只是做好长官交付任务,张恒嘉则说,以为有特别礼遇,没有违法意图,均请求交保。北院深夜裁定各1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

中央社报导,台北地检署侦办私烟案23日起诉国安局少校吴宗宪张恒嘉等13人,吴、张在押,26日移审,台北地方法院下午公开抽签,法官杨世贤中签并阅卷后,晚间8时召开移审接押庭,针对在押的吴、张讯问,决定是否续行羁押。

吴宗宪在庭上否认犯罪,表示起诉书都还没看完,他没有犯罪意图,他于2017年进入警卫室,就知道有专机购买免税烟品的事情,之后跟华航人员接触,他更确信提供商品是合法的。

吴宗宪表示,2018年8月他第一次执行专案任务(同庆专案),他取得免税商品时,现场还有海关、航警人员,他们持有密录器,并没有告知他违法,他一直确信是合法的。

吴宗宪表示,虽然有帮朋友、亲友订购免税烟品,但他完全没有买来个人使用,他没有得到任何的利益,也没有抽取任何报酬,他身为中华民国的职业军人,只想做好长官交付任务,他也知道不合法的事情不能做,请求法官公平审判以及还他清白,并且给予交保。

吴宗宪的律师指出,吴宗宪并没有继续羁押禁见的必要,他没有湮灭证据、勾串证人以及逃亡之虞,他仅是一个月入新台币7万多元的中阶公务员,请求交保金额不超过20万元以及限制住居。吴宗宪下飞机就被逮捕,如果没有他的协助,检方不可能30几天就把案件侦结起诉。

吴宗宪的律师表示,检方侦查之初,吴宗宪已自白,并且提供相关涉案人事时地物的一切事实,让检方好调查。律师向检方具状请求让吴宗宪转作污点证人,并且适用证人保护法,保护吴宗宪的安全,而不是将他羁押在看守所,但最后检方不同意吴宗宪转作污点证人。

律师并表示,本案是政策失当的政治问题,也是很丑陋的内部斗争问题。

张恒嘉表示,检方起诉的客观事实他承认,但主张自己没有贪污、逃漏税的意图,不知道这是违法的,他以为是有特别礼遇,因为之前有学长提到,总统、副总统的专机不用安检(过海关检查),这些免税品并不是毒品或者是枪械,所以认为应该是合法。

张恒嘉指出,他没有买任何免税品,也没有个人犯罪所得,请求给予交保。

检方在庭上表示,吴宗宪、张恒嘉所涉都是本刑10年以上重罪,仍有羁押的必要,因为2017年10月、2018年4月、8月以及2019年3月,这4次总统出访专案,还没清查完毕,有潜在被告尚未被传唤,其中2018年8月吴宗宪承办的同庆专案团购名单目前还没寻获。

检方表示,吴宗宪等人的手机显示,有删除对话的事实;总统府侍卫室驾驶班上士刘尊彰的line对话纪录显示,他交保后与国安局法务官对话,法务官有教导如何后续应对;华航空品处副总邱彰信的记事本有异常的缺页。

法官询问吴宗宪、张恒嘉从军及家庭状况,吴宗宪表示,2005年开始从军,2011年考取国安局,月收入约7万多元,与妻子同住高雄;张恒嘉则说,2005年开始从军,月收入约8万元,与母亲、阿嬷同住高雄。

北院法官指出,本案两名被告所犯为本刑5年以上重罪、没有逃亡之虞,裁定两人各1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并且不得与本案共犯及证人勾串犯罪事实。

(责任编辑:夏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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