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释信号 中共拟3招“管治”香港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1月03日讯】中共四中全会公报称对香港澳门“依法实行管治”,中共官员续解释“加强香港法治”,释放出继续强硬打压港人抗争的信号。港媒总结,依照《基本法》,中共有三方面“法律工具”收紧管控,包括在香港实施大陆法律。

10月31日发布的四中全会公报称,要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港澳“实行管治”,并要“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次日,中共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在四中新闻发布会上进一步解释称,“要完善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免制度和机制”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制度”,“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的各项权力”。

有亲中港媒文章引述香港亚太研究中心秘书长李风表示,北京在重要文件中做出如此叙述,下一步肯定会落实行动。文章分析,北京方面或将用尽《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以图扭转当前的局势。当局可能有如下三个方向:

一是在香港实施部分大陆法令。

香港《基本法》1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

香港反送中以来,官方舆论曾威胁在香港实施“紧急状态”,但目前尚未有此迹象。不过,港首林郑月娥已经动用了香港的《紧急法》,宣布禁止港人蒙面。此外,当局已下令禁止在网络社区“煽动暴力”,此举被外界批评为“变相禁网”。

二是由中共人大再次“释法”。

《基本法》第8章规定,《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中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此前,中共多次“释法”加深香港和北京的矛盾,其中包括“解释”立法会议员的宣誓,结果多名民主派议员的资格被法庭强行剥夺。

沈春耀在记者会上提出了北京方面对“一国两制”的底线,包括不容忍“分裂国家、危害国家安全”等。他还提出了“完善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免制度和机制”。

《基本法》中对“一国两制”和特首任免已有详细的规定。北京要改动,可能需要人大通过所谓“解释《基本法》”来实现。

日前曾传出消息称,北京打算明年3月前另外指定“临时行政长官”替换林郑。而依据《基本法》,港首提前卸任时,应由现任政务司长代理港首。

三是再推“23条立法”。

《基本法》23条,要求港府自行立法禁止“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该条款在《基本法》立法时,因为引发巨大争议而被搁置。2003年,中共曾强推“23条立法”,结果引发50万港人上街抗议,港府被迫将立法无限期延后。

近年来,香港亲共派时常放出再推“23条立法”的风声,不断挑动港人神经,但从未真正实施。不过,今年四中全会公报明确要求特区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被视为重推“23条立法”的信号。

时事评论员林和立对《苹果日报》表示,估计“23条立法”已经提上日程,一年内就会推出。他进一步推测,一旦特首林郑月娥明年3月下台,新任特首的首要任务就是推动“23条立法”。

(记者钟景明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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