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港澳办:港版国安法未结稿 以后还会补充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7月04日讯】香港国安法出台后,欧美多国均批评这部法案凌驾于香港《基本法》之上,而且管辖范围和对象无远弗届,其罗列的“四宗罪”定义广泛而模糊,解释权则由中共人大常委会掌握,彻底破坏了“一国两制”。然而,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日前更透过中共官媒放风称,制定港区国安法非一次性决定,日后还可以继续制定相关法律,令外界再次大跌眼镜。

据香港电台网站7月3日报导,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日前接受中共喉舌媒体中央电视台专访时表示,5月28日全国人大向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港区国安法》的决定并非“一次性”,人大常委会日后可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继续制定相关法律,并就有关行为定罪量刑。

邓中华又解释称,港区国安法只针对4种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到罪行,而且中央不是“全部都管”,只是“管极少”,大部分交由特区相关机构(疑似指驻港国安公署等机构)管辖。

不过,香港国安法出台后,外界普遍认为这部法律完全凌驾于香港《基本法》之上,从根本上颠覆香港法制及普通法原则。

有分析指出,根据法案中罗列的66条规定,不但中央派驻香港的国安公署在香港地位超然,其管辖道范围和对象也突破了“属人”和“属地”的界限,连外国人在香港境外的行动也在其管辖范畴之中。该法案对涉及国安的所谓“四宗罪”的犯罪行为的描述非常广泛而模糊,几乎只要不利于中共政权稳定的言行,都可以被罗织入罪。

此外,该法案还赋予了港府、国安公署和香港警方极大权力,甚至明文规定国安委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将香港现行司法体制也破坏掉。末章第62条更列明国安法凌驾香港现行法律,解释权则由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掌握,今后更加可以为所欲为。

因此有网民讽刺说,这个法案的第一版已经“够雷人”了,而中共还打算以后继续增加内容,是不是真的想霸凌全球、掌控宇宙?

(记者黎明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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