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塔斯:应对中共 国际移植协会需改七原则

李辰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11月09日讯】2006年,“国际器官移植协会(TTS)”发布一项政策,以解决和中共的器官移植专业人员的合作问题。10月26日,国际人权律师麦塔斯(David Matas)在美国北卡罗莱纳州大学的一个研讨会上表示,“国际器官移植协会”就该项合作所推荐的七大原则需作以下改变:

第一项原则是,只有那些同意不使用囚犯器官的医生,才能成为会员。这里有必要再加上一项声明:对于那些有合理理由相信参与了获取囚犯器官的医生,如果还没成为成员,将不允许加入;如已是会员,要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二个原则是,不应接受使用了死刑犯器官的病患数据或样本的研究报告。这项原则需作调整。“死刑犯”应改为“死刑犯或者良心犯”。该原则也应适用于出版物。

该协会的第三个原则是,使用了死刑犯器官的国家的医疗人员,应被允许注册参加该协会的会议。这一原则应该改为:使用了死刑犯或良心犯器官的国家的医疗人员,不应被允许注册参加该协会的会议,除非他们能证明他们没有使用过死刑犯或者良心犯的器官,用于移植。

该协会的第四个原则是,涉及到受体使用了死刑犯器官的临床或者实验研究,不应考虑与之合作。这个原则是可以的,不过在有关死刑犯的部分要加上“良心犯”。

该协会的第五项原则是,只要不推动使用死刑犯器官的器官移植,协会成员应接受邀请,(向中方)提供演讲和专业知识协助,以支持中国的器官移植项目。相反,该原则应该是在排除合理怀疑中共停止使用良心犯或者死刑犯器官前,协会成员不应接受邀请,(向中方)提供演讲和专业知识协助,以支持中国的器官移植项目。

该协会的第六项原则是:如果受训者(在未来的)临床职业中不打算参与获取囚犯器官,那么应接受使用死刑犯器官的移植项目的受训者。这条原则应该相反,即协会成员不应该接受使用了死刑犯或者良心犯器官的移植项目的受训者。

该协会的第七条原则是,只要已经清楚地标识和记录了器官来自死刑犯,并且,这些数据尚未被纳入器官移植手术结果的全面分析或其它科学研究中,(协会的)国际登记处,应该接受使用了死刑犯器官的移植患者的数据。这条原则应该是:只要这些数据被归类到是有问题的,并且已经确定排除了合理的怀疑,那么,国际登记处,应该接受使用了死刑犯器官的移植患者的数据。

对以上七个方面的修改建议,大纪元记者联络国际器官移植协会(TTS),至截稿,国际器官移植协会没有作出回应。

多年来,多个调查报告指证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等良心犯器官,国际社会对此谴责不断。

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等良心犯器官

2016年6月13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一致通过343号决议案, 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针对法轮功学员等良心犯的“强摘器官”行为。

2020年3月,位于英国伦敦的独立人民法庭发表正式书面判决,判决做出以下结论:

“(活体)强摘人体器官已在中国各地大规模发生多年,法轮功学员是其中一个——而且可能是主要的——人体器官来源。”

“集中针对维吾尔人口的迫害和医学检查是比较近期的情况。”

书面判决还表示,“(中共的医生和医院所保证的)器官移植的等待时间不寻常地短暂。”

“有不断累积的大量证据表明:中国(中共)最近建立的器官自愿捐献系统,根本不能提供如此大规模手术所需要的器官数量。”

麦塔斯律师本人,分别参与了2006年7月和2016年6月发布的《关于调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和《血腥的器官摘取/大屠杀:更新版》的调查报告。两份报告均得出结论: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等良心犯器官。

麦塔斯律师说,“这项研究可验证,没有任何合理的怀疑⋯⋯”

包括麦塔斯在内的《血腥的器官摘取/大屠杀:更新版》的调查报告的三位联合作者还估计,2016年6月之前的十五年中,在大陆,估计进行了大约150万例器官移植手术。器官的主要来源是法轮功学员。

麦塔斯表示,中共活摘人体器官,是“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张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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