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揭露中国儿童遭受的宗教信仰迫害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12月28日讯】中共不仅迫害法轮功等信仰团体,还将黑手伸向儿童,父母因信仰被中共绑架后,孩子们正遭受极大的苦难。

“每日信号”新闻网(The Daily Signal)12月15日刊登文章说,美国国务院于12月7日将中国指定为“特别关注国”,因为中共系统地、持续不断地侵犯中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文章说,中共迫害宗教信仰团体,将维吾尔人关押在新疆的集中营;抓捕、关押法轮功学员,并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破坏教堂,逮捕和恐吓家庭教会成员。

但是,中共对儿童的迫害没有充分得到曝光。

在今年的联合国大会第三届委员会会议期间,“禧年运动”(Jubilee Campaign)举办了一个边会,曝光了不为人知的中国儿童遭受的宗教信仰迫害。

这一事件暴露了中共完全没有履行其签署的《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条约义务。

尽管所有的宗教信仰团体都在中国遭到迫害,但儿童却遭受了十倍的苦难。

中共将孩子与父母分开,并威胁父母,如果他们不放弃信仰,就要殴打他们的孩子。中共当局甚至威胁收养孩子的父母,将强行带走这些孩子,将他们送回原来的家庭,如果他们不放弃信仰,则将把他们的孩子让别人领养。

此外,根据2018年《中国宗教事务修订条例》,地方当局对条例进行了解释,禁止儿童参加任何宗教信仰活动。

父母因信仰被中共突然抓捕和监禁后,他们的孩子遭受极大的苦难。

这与中共为获得人权理事会席位向联合国承诺的“以孩子为优先”的诺言背道而驰。中共的行为产生了完全相反的效果。

联合国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特别代表的年度报告证实了这一点。调查发现,剥夺儿童或其父母的自由对儿童的生活会产生“负面和持久的影响”。

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女儿回忆说,由于父亲长期被关押,她的童年时光里几乎没有父亲的身影。

“我的父亲因信仰而被送进监狱。他后来死在医院,永远离开了我们。我只见过我父亲两次。第一次是我7岁时。我们在监狱里见到了父亲,但是他很消瘦。父亲见到我很高兴,他想拥抱我。尽管我知道他是我的父亲,但他对我来说却是一个陌生人。我没有拥抱过他,这成了我永远的遗憾。”她说。

即使在学校,孩子们也无法免遭迫害。中国的基督教儿童在讲到他们的经历时,回忆起在课堂上老师告诉他们:宗教信仰活动是被禁止的。这些学生也因父母被捕而受到欺负;他们被禁止参加学校的课外活动;他们因去教堂和参加宗教信仰活动而受到学校的惩罚;他们被强迫背诵反宗教信仰和赞成无神论的口号,并被迫签署放弃信仰的文件。

2018年9月,中国教育部强迫学生通过一项证明其反宗教的考试才能毕业。河南省商丘工学院的行政部门威胁学生,如果他们有宗教信仰,就会被开除。

浙江省有两所学校要求三百多名学生签署一份表格,声明他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并对有信仰的学生进行羞辱。

遗产基金会宗教与公民社会中心主任高慧敏(Emilie Kao)在10月5日举办的“中共禁止所有儿童拥有信仰论坛”中说:“这显然违反了国际法:国际法保障儿童寻求真相的自由,并按照自己的良心生活。”

对于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孩子来说,学校成了提醒他们是社会局外人的地方。

法轮功之友披露了很多儿童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成长的故事。一名叫怡莎(Yisha)的女孩回忆,她的同学跟她说:你的母亲炼法轮功应该被抓起来。

另一个女孩叫薇薇安(Vivian)。她晚上在寄宿学校睡觉的时候,突然被她的同学打醒。她的同学告诉她:你炼法轮功一定是疯了,并试图说服她从卧室的窗户跳出去自杀。

还有一个叫丹珊(Danshan)的女孩回忆起被老师欺骗的经历。当时老师欺骗她说要她签一个参加慈善活动的表格,实际上她发现签的是让她放弃修炼法轮功的表格。

此前,诸多媒体报导了今年10月5日上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分会举行纪念活动,关注在中国有信仰者的儿童们遭受到的迫害。应主持人布瓦尔达(Ann Buwalda)邀请,林晓旭博士代表法轮功受迫害儿童宣读了报吿。报告说,在中共前党魁江泽民控制策动的对法轮功学员21年的迫害中,无数法轮功学员儿童也遭受了系统迫害,他们失去了读书、自由,甚至失去父母和所有生活条件及尊严。

该报告呼吁国际社会对中共采取坚决行动,拯救受伤的法轮功受迫害儿童。并建议人权团体和活动家支持美国议员斯科特·佩里(Scott Perry)提出的新法案(H.R.8491),该法案将中共指定为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

此外,在12月15号“每日信号”新闻网的文章中还提到,在所谓的西藏自治区,在中共的控制下,市政府从根本上消除了藏传佛教的宗教和语言特征,禁止在学校中开设佛教课程,禁止教藏语。

与维吾尔族一样,藏传佛教徒被视为极端主义和分离主义分子,中共已经开始在整个自治区的小学中铲除西藏文化。

文章最后说,2020年,成千上万的中国儿童由于害怕受到报复而必须隐瞒他们的信仰,这是绝对不能接受的。国际社会不能放任中共侵犯儿童的基本自由,和寻求真理的权利。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张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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