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吁美律所 撤港大“国殇之柱”移除协议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10月13日讯】10月13日,是香港大学要求移走“国殇之柱”雕塑的最后期限。周一,世界各地的多个民间组织,公开致信并要求美国芝加哥全球律师事务所“孖士打”,撤销移除雕塑的协议。

周一(10月11日),来自世界各地的28个民间组织及个人,公开致信美国芝加哥全球律师事务所“孖士打”(Mayer Brown)于香港和美国各地的办公室,要求他们撤销代表香港大学,试图移除“国殇之柱”(Pillar of Shame)雕塑的协议。

洛杉矶香港论坛发言人Charles表示,这反映出中共想将有关六四以及过往打压国民的所有证据,都从香港移除。

洛杉矶香港论坛发言人 Charles Lam:“既然作为美国的律师行,这一个律师行也是支持美国固有价值,移除国殇之柱是违反言论自由,这一个美国的核心价值。”

根据连署公开信,“国殇之柱”在港大校内已20多年,校方和学生从未反对过。如今律师事务所要求移除,已经违反它的使命。

洛杉矶视觉艺术家协会会长刘雅雅:“中共正在一如既往地抹煞历史,一如它们成功地在中国大陆抹去历史,它们在香港正做着同样的事情。”

洛杉矶香港论坛发言人Charles Lam:“这件事让我觉得很无奈,但是历史是洗不掉的,而且现在是一个国际时代,这些档案跟纪录如果不在香港,也会在其他世界、地方存在。”

据悉,港大校方于10月8日通过“孖士打”律所发函,要求“支联会”(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最晚于13日下午5点前,移除97年香港主权移交前夕至今仍矗立着、代表“六四”死难者的“国殇之柱”,否则形同放弃雕塑。

同时,“国殇之柱”创作者和拥有者、丹麦艺术家高志活(Jens Galschiot)也发表声明,若雕塑损坏,港大需承担赔偿,并批评港大行为是亵渎历史。

而“孖士打”律所董事会主席范戈普(Jon Van Gorp)则回复本台记者,对此事不予置评。

新唐人记者郭约希、姜琳达洛杉矶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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