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新疆火灾头七 律师: 谁该负责 谁来赔偿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12月01日讯】11月30日是新疆乌鲁木齐火灾遇难者的头七,这场火灾最近引发了席卷中国的“白纸革命”,但火灾中的人祸还没有得到追责。我们采访了中国人权律师,为您厘清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居民如何保护自己。

吉祥苑小区女居民:“开门!救救我们!啊〜”

11月24日傍晚,新疆乌鲁木齐的“吉祥苑小区”有高楼失火。但民众被封控,难以逃生。由于要拆除隔离铁皮,消防车迟迟进不去,喷射水柱也达不到着火楼层。这场火灾最终造成几十人伤亡,也引发了席卷中国的“白纸革命”。

火灾中由于封控措施导致居民死伤,应该算谁的责任?新唐人咨询中国人权律师。

中国人权律师卢廷阁:“这就是封小区,就是说亲自焊铁门、弄栅栏、锁大门、锁防盗门这些人或者是指挥者,他们是责任主体,他们严重的涉嫌限制人身自由。然后在这个过程当中,出现了这种像新疆大火这种情况以后,他们已经涉嫌,最低是过失致人死亡这个犯罪。 ”

谁应当负责赔偿?

中国人权律师程海:“从法律上面来讲,就是谁封控导致了这个居民的损失,违法的封控,他来赔偿。比如说居委会造成的,那居委会赔偿损失,当然居委会一般是执行者,自己决定不了。 最低的级别应该是政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是市政府、区政府这么个级别,应该由他们来进行赔偿。”

但目前的一个怪象是,没人承认是自己下令封控,市政府和居委会相互推卸责任。例如今年上海封城三个月,解封时市政府却称“上海从未宣布过封城”,甩锅是居委会自己封的。

卢廷阁律师:“好多地方都在不承认是谁来实施的,责任主体是谁?指挥主体是谁?找不到、不承认。那么不承认这个前提,就是暗含着这些人对这些措施,他也没有底气,某种意义上就是说,他也承认这就是不合法的。 ”

那么,这种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极端封控本身,真的合法吗?

卢廷阁律师:“封城、封小区这种严厉的管控措施,其实不是说加码的这些,就是不加码的这些好多防控措施,甚至包括核酸检测,已有法律界的人士对此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证明他们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没有法律依据的这种公权力行为、政府行为,那麽他就是违法的。也就是说现在几乎所有的这种封控措施,都是涉嫌违法的。 ”

程海律师:“因为封控它是要经过很高级别的,省一级的,好像这样的机关才能确定。现在很多是居委会来进行封,这是很可笑的一个事情。居委会本身也是个群众组织,他是由本区的居民来选出来的。自己选出来的人来整治他的居民,这变成违法犯罪了。没有权力这不是违法犯罪吗?滥用权力吗?”

律师们进一步指出,中国各级都有所谓的疫情防控前线指挥部,他们下令封控也是违法行为。

卢廷阁律师:“可以明确的说,所谓的指挥部它实质是临时性的一个所谓的机构。它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这个行政主体资格。所以说它发布的通知、决定什么的,严格意义上来讲,它不具有法律效力。”

面对违法封控居民如何保护自己?程海律师建议,要勇敢维权。

程海律师:“有两个方法。第一个向警察报案,这个地方有违法封控,我们现在不知道谁干的事儿,请你们查。他去调取周围的录像就可以看到谁在做了,然后顺藤摸瓜就可以找到这个部门。第二,向有关的比如说街道、居委会、区政府、市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让他们来说明这个封控的行为是谁做的。那现在就是调查取证吧。”

北京律师余文生26日亲身实践依法维权,突破封控。

北京律师余文生:“它这种封控本身就是违法的。而且疫情三年了,这一个重感冒就这么封控,显然是不人道的。 所以后来我和我妻子中午就出去,实际上他外头已经拉好警戒线,我们就把这个警戒线给撕掉。但是那时候我已经做好了有可能被抓的准备。倒是没人阻拦我们,后来我们出了这个楼,又出了小区。”

编辑/尚燕 采访/骆亚 后制/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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