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国受审“当庭认罪” 传闪电落马另有原因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08月09日讯】天津市前市长黄兴国受贿案,9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黄被指控涉嫌受贿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黄“当庭认罪”。但外界认为,黄的落马另有隐情。黄兴国去年闪电落马时,港媒曾披露,黄案牵涉到某位“政治老人”,当局至今没有公布详情。

8月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黄兴国受贿案。检方指控,黄于1994年至2016年利用担任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浙江省政府副省长、宁波市委书记、天津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逾4003万余元。

黄兴国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黄兴国是中共18大以来被拿下的首位直辖市主要负责人,也是继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天津市原副市长尹海林之后,第三位落马的天津高官。

去年9月10日晚10点多,中共中纪委监察网站突然放出重磅消息:黄兴国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调查。

落马前的一天,黄兴国还出席了教师节和妈祖文化节等活动,并会见了来自台湾的国民党副主席、前台中市市长胡志强,10日晚,闪电落马,一下子造成了天津市委书记、市长双缺的局面,引发舆论广泛猜测。

港媒曾报导,接近中共纪委的消息人士披露,黄兴国落马的主要因为是违反了习当局的“政治规矩”。

首先,黄兴国除了对天津港大爆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以外,还有习近平所指的“阴谋家”。黄率先喊出“习核心”骗取信任,是为了从代理市委书记的位子上尽快“扶正”,背后却很夸张的搞了系列的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地下活动”。

消息人士还称,习近平了解内情后非常震怒,只是因为牵涉中共某位政治老人,使得当局至今没有公布黄兴国落马的真正原因。

实际上在黄兴国落马之初,外界就有猜测,黄的落马远非经济案件那么简单,其内幕或超外界想像。

黄兴国在天津任职的13年中,曾出现武长顺腐败大案、赵少麟之子赵晋的地产腐败案等。此外,黄兴国与江派重要人物戴相龙、张高丽以及武长顺等都有长时间的交集。

而黄兴国在主政宁波期间也曾违反中共规定,在宁波高速公路的各个出口都树起了江泽民的巨幅画像。

(记者李芸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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