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法轮功学员死亡案 赔偿Vs补偿

【新唐人2017年08月10日讯】湖南郴州法轮功学员许郴生,2012年被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抓捕后,当天就离奇死亡。经过四年多的维权,她的家属获得国家赔偿。我们采访到了家属和知情人,进一步揭开所谓“国家赔偿”的细节,和维权背后的艰辛。

湖南法轮功学员许郴生,2012年被警察抓捕,12小时之后离奇死亡,家属艰难维权四年,终于在2016年底获得约31.9万元国家赔偿。

许郴生的儿子杨许俊8月9号向《新唐人》证实,家属已经领取到全额赔偿金,但这笔款项的名义却不是“赔偿款”。

许郴生儿子杨许俊:“它这个赔偿款的项目是‘人道补偿’,它不是说‘赔偿’。就是那个调解书上面写的是‘补偿款’不是‘赔偿款’。意思就是说出于人道主义补偿我的钱,而不是他们有责任,赔偿我的钱。”

一直帮助许郴生案维权的知情人王福花也表示,如果按照正常赔偿,应该不是这样的金额。

知情人王福花:“那么健康的一个人,为什么突然之间好像是猝死了。我们一直跟他们说不服,肯定要赔偿,当时律师一算,要赔偿110多万。”

杨许俊:“最终赔偿金是北湖区人民法院双方不见面调解,它是作为一个中间人。据他们说的话是争取到最高的限额,如果你不服从这个限额的话,就是开庭审判。而且那个副院长跟我说的是,很可能就是判他们没有责任,等于说是处于在半胁迫状态下吧。”

同时,这笔赔偿还附带两个条件。

王福花:“就是要求他有两条。第一条就是他母亲遗体火化他自己处理,五天之内一定要把遗体火化。还有一条就是他不准再向任何一个更高级的公检法那种,还有其他地方,去申诉这个事情。”

尽管案件告一段落,但47岁的许郴生死因至今不明。2012年5月16号上午,她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北湖区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警察抓捕。

杨许俊:“按照整个监控的话。从早上10点多钟,到晚上11点这个拘留过程中,我母亲是一直双手反铐在椅子上面,没有进食,没有喝水,没有上厕所。然后还有她的警务人员进行威胁,说是要送她‘上西天’。然后11点多钟,她的监控录像还是我妈妈一个人自己从派出所门口走出来上警车,没有人搀扶。”

但11点15分,被送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许郴生,却被诊断心跳、呼吸停止,宣告已经死亡。命案发生两天后公安局才通知家人死讯,声称是“突发疾病致死”。家属开始了艰难的维权。

杨许俊:“开始发生的时候我们是找公安局,然后就由政法委牵头,检察院作陪,然后公安局的跟我们这边开协调会议。这个协调会议一共开了11次,将近两年。我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反渎职侵权检察厅寄了一份上告文件,完全是没有回应的。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也寄了一份同样的文件,也是没有一点回应的。然后在‘红网’上发布了消息,是上去就删了。然后我们曝媒体的话,郴州市和湖南省的媒体没有一个敢接的。”

许郴生案在官方途径困难重重,但得到民间极大声援。

王福花:“当时其实郴州市的民众基本上是一边倒的同情这个死者。她那个照片一贴出来,很多人看了,很多人都是出主意,你们去媒体去曝,你们到人大去见哪个人。然后很多人发到微博,QQ上,很多人讨论这个事情。”

尽管许郴生案是中共迫害法轮功18年来,罕见的国家赔偿案例,但参与维权的人士和评论人士都认为,责任人并没有被追究,案件还没有达到司法公正。

采访/常春 编辑/尚燕 后制/李沛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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