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四宗罪湖南“救火书记”受审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12月05日讯】12月5日,曾被称为“救火书记”、“换字书记”的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涉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湖南娄底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据陆媒报导,李亿龙案经湖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娄底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李亿龙涉嫌贪腐犯罪从1998年到2016年,长达18年时间,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李亿龙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李亿龙曾任湖南浏阳市委书记、怀化市委书记、衡阳市委书记,其中在怀化担任“一把手”5年(2008年-2013年)。

2013年发生轰动中国的“衡阳贿选案”后,时任怀化市委书记的李亿龙被调任衡阳,一度被媒体解读“救火队长”。 然而,任衡阳市委书记仅3年,李亿龙的命运急转而下。

据报导,去年4月1日,衡阳召开领导干部大会。李亿龙与衡阳新任市委书记周农进行了交接,李改任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完成交接后,李从衡阳乘坐高铁回长沙,在高铁出站口被湖南省纪委人员带走。

一周后的4月8日下午,湖南省纪委发布消息:李亿龙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同年9月7日,李被立案侦查,9月23日被逮捕,11月23日,湖南省纪委通报称: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对李亿龙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李亿龙被“双开”。

中纪委网站通报,李亿龙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退赃等方式对抗审查;贪图享乐,在生活上搞特殊化,长期使用公款雇用专职保姆为其提供生活服务;独断专行,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收受礼金,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搞权色、钱色交易。滥用职权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今年3月,湖南省纪委通报,2016年以来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6起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其中披露了李亿龙“违规收受礼金、享乐奢靡”等问题。

通报显示,2006年至2016年,李亿龙违规收受礼金共计人民币153.79万元、美元5.9万元、欧元3000元;用公款报销其私人费用及生活开销等,多次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违规占用总面积374平方米的两套公用住房,并长期占用衡阳某酒店一间豪华套间。

事实上,自2015年开始,李亿龙的多名亲信,包括湖南怀化市原副市长李自成、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小明等已陆续被查。

早前有消息指,李亿龙被查或与他在怀化任职期间的城建工程问题有关。

据悉,李亿龙在衡阳任职期间,创刊于1949年10月16日的衡阳市委机关报《衡阳日报》,沿用了数十年的报头,在不到一个礼拜的时间里,三次“变脸”。 李被称“换字书记”。

李亿龙还曾以擅长“造城”闻名。在怀化任职期间,李亿龙提出城市“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口号。

此外,李亿龙任职衡阳时,力推衡阳市“两岸新区”项目,投入资金预计达500亿元,是衡阳有史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投资最多的项目建设,堪称“史上最大造城计划”。

(记者李芸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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