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耳光局长”获刑17年半 曾一掌掴掉副手一颗牙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7月15日讯】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程瀚13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半。作为曾经省会城市的公安局一把手,程瀚曾因一巴掌掴掉副局长一颗牙齿而出名。陆媒披露,程瀚还有3个外号“耳光局长”、“茅台局长”和“流氓局长”。

7月13日,中国安徽省蚌埠市中级法院,对安徽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程瀚案一审宣判。程瀚被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万。

法院指,2006年至2015年2月,程瀚利用担任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合肥市副市长、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汽车牌照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或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95万余元。

同时,程瀚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案件,帮他人“平事”,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宣判后,程瀚当庭表示将提出上诉。据悉,在中共十九大后宣判的落马厅级以上官员中,被从重处罚且当庭提出上诉的,程瀚是第一人。

现年54岁的程瀚曾在安徽省公安厅任职20余年,官至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2007年4月程瀚调任合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随后兼任市公安局局长,此后担任7年的一把手,期间还兼任3年多的合肥市副市长,直到2014年8月调任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2016年5月,程瀚落马。

作为曾经省会城市公安局一把手,程瀚以个性突出、作风强势著称,曾因一巴掌掴掉副局长一颗牙齿而出名。

2016年5月20日,陆媒发表题为《怒抽下属耳光的官员,不止薄熙来》一文称,5月18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程瀚被查,程瀚在2014年8月赴任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前,曾在合肥市任7年公安局局长。

程瀚曾因意见不合,在一次饭局现场当众掌掴下属,由于用力过猛,其下属甚至被打掉了一颗牙齿。程瀚也因此有了“耳光局长”的名号,其“掌掴下属”一事在安徽官场广为流传。

在公安内部,程瀚还有两个外号“茅台局长”和“流氓局长”,之所以有此两外号,与其喝酒喜欢喝茅台,甚至非茅台酒不喝有关,而在应酬时,他还喜欢叫上美女陪吃陪喝。据传,程瀚曾叫一女警察陪上床。

此外,曾长期担任合肥市公安局长的程瀚还因对迫害法轮功负有责任,多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

(记者李文馨报导/责任编辑:曲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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