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证人翻供“冷国权贩毒案”曝冤情

【新唐人2010年12月9日讯】备受关注的辽宁丹东“冷国权贩毒案” 7号二审开庭,案件关键证人李春吉当庭翻供,承认为报复当事人而进行诬告,使案情出现彻底转机。冷国权的辩护律师滕彪指出,冷国权案是丹东公安机关滥施酷刑制造的特大假案。

在庭审上,被告人冷国权、李英全讲述了遭受酷刑情况,他们当庭展示了头部、腕部、腿部的伤。冷国权试图脱下裤子展示下体伤势,但没有被允许。之后,重要证人李春吉当庭翻供,坦白他因为还不上欠冷国权的钱,而被冷国权打骂过,所以做假供词,以陷害冷国权和李英全。

李英全的代理律师梁小军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说,李春吉推翻证词的原因是:他受不了良心的谴责,李春吉没想到一审结果会是死刑,所以他说:“我后悔了,我觉得这么做太狠了,我都是做的假供词。”

《财经》记者报导,现年45岁的冷国权,曾为东港市公安局司机,后转行经商。冷国权在公安局工作期间,曾经举报东港公安局缉毒大队副队长鲍忠武,利用职权之便偷藏毒品。

2009年1月20号,鲍忠武因车中藏有350克冰毒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他随即“检举”冷国权为同案犯。冷国权被捕并成了首犯,而鲍忠武则仅列为本案的第四被告。但目前并不清楚,李春吉诬告冷国权,是否与鲍忠武有关。

2009年12月16号,丹东市中级法院不顾证据不足,和存在多次刑讯逼供的事实,以走私、贩卖毒品等罪名判处冷国权及合伙人李英全死刑。冷国权一审时的代理律师杨俊泽为冷国权提起上诉,却遭到打击报复,难以继续为冷国权提供辩护。

冷国权二审时的辩护律师滕彪表示,证人推翻先前证供,使得冷国权和李英全的有罪证据完全不成立,真相大白,并证实丹东的公安和检察机关制造一个特大假案。他说,如果不改判,那这又是一个与聂树斌一样的冤案。

据报导,聂树斌21岁时被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被枪决。但10年后,真正的罪犯王书金,向办案人员交代自己才是这起案件的真凶。

时事评论员萧锐在一篇名为《赵作海,聂树斌,佘祥林…够了! 》的文章中谈到,冤案是怎么炼成的,刑讯逼供,就这么简单。但这背后则是那严重官僚化的办案程序,还有那“兄弟情深”的公、检、法办案单位,情深似海到足以让无数冤案成为铁案。

新唐人记者李谦、朱娣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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