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男子 市交警大厅自焚

【新唐人2010年12月10日讯】2010年12月8日15时35分左右,一男子在郴州市交警支队处罚大厅门口全身浇上汽油,点火自烧,全身重度烧伤,发出凄惨的嚎叫冲向马路,其状惨不忍睹。

该男子是在郴州做出禁魔限电规定后,驾驶摩托车闯入禁区,被交警部门扣了摩托车,12.8日下午来到交警处罚中心处理结果,事出之前交警部门说闯禁区扣留摩托车15天,罚款200元,但该男子一到交警处罚中心处理,差不多要交1000元的罚款,而且交警部门说要分别到公安机关备案,查看是否是被盗车辆:到运管部门核实是否是非法营运,如果是将要罚款5000元。

该男子一得知此情况,便询问当时正在办理的摩托车处罚的驾驶员,没有一个人会处理这结果,且交警部门有关办公人员也是爱理不理,还说你到那里去就知道了,本来摩托车已扣留了15天,本可以交罚款取车,但如今情况已变,又要到公安机关,运管所打证明,摩托车还扣留,每天又多交几十元的停车费,对于一个买不起汽车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实在是承受不起,政府也不出台任何政策来处理摩托车,只是一味的扣车罚款,抓了罚,罚了放,这是什么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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