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维平:薄熙来搞“追逃”意欲何为?

【新唐人2011年12月22日讯】十八大之前,对薄熙来说,是一生中最关键的时期,所以,他生怕重庆出丑,故对当地人采取了洗脑和镇压的两手,而后者尤为突出,让重庆人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恐惧当中,是他的拿手好戏,而严打与追逃是好戏的高潮。这让我想起文革,大街小巷都挂满这样的标语:“你的问题交代了吗?”那些不想交代的人,就如同惊弓之鸟,纷纷逃去。现在的“西红市”──重庆就是如此。

据重庆媒体2011年11月17日披露,今年1至11月,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20728人,起诉30768人,13个涉黑团伙被起诉,共221名涉黑人员受到法律制裁,据市检察院介绍,今年检察机关坚决惩治影响社会安全度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杀人、绑架、抢劫、抢夺等严重暴力犯罪8605人、起诉10442人,批捕“黄赌毒”、编造虚假恐怖资讯以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7229人、起诉10448人。

我注意到,在这些数位里,还包括着“编造虚假恐怖资讯”的人,和“寻衅滋事”的人,显然,重庆警方依据薄熙来的指示,把那些发表不同意见,包括口传海外媒体批评言论的人,和游行,集会,抗议等的维权者,等等,统统当成了罪犯,严厉打击。什么是“编造”?难道只有令人肉麻的歌颂他的文章,才不是编造的吗?什么是“恐怖”?他们认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官员政绩的事,都可以强加这一罪名。难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只有保持沉默才是良民吗?其实,最大的“侵财”犯罪是薄熙来令下对民企老板“大蛋糕”的公开抢劫!但是,谁去追究他呢?!

重庆媒体说,市检察院介绍,今年仍然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赵小平强占菜园坝客运市场、杀害竞争对手,黄赞残害群众、聚众赌博、强行收取保护费、横行乡里等13个涉黑团伙221人依法起诉。坚持打黑反腐同步推进,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注重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群众举报中深挖线索,查处打黑除恶揭露的职务犯罪46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14人,涉及“保护伞”犯罪16人。

重庆消息人士透露,上述犯罪嫌疑人,不是直接送到看守所,而是先到所谓打黑“基地”过渡,“基地”是什么,是没有监控设备的“农家乐”和“度假村”,在重庆多达上万家,办案人员可以在那里舒服地吃喝,嫌犯却要受刑,要过鬼门关,已经有了大量的目击者和受难者证实了这一点。包括赵小平在内的许多嫌犯,都不同程度地遭到了酷刑和逼供,而强压之下的口供,由警方引导指向事先拟好的政敌。这与文革没有任何两样。因此,报导中强调“保护伞”和“干部级别”,原因就在这里,这是一举多得,既可以为官场倒出空缺位置,安排死党,又可以杀一儆百,凝聚力量,而且,还可以愚弄资讯不全的老百姓,骗得一个“薄青天”和“王青天”的美名。

同时,重庆媒体还大肆煊染了所谓“警方为2000多民工讨薪”的事迹,表面上看,这是为弱势群体服务,实际上显示了当地法制环境的恶劣,企业老板不能自觉地依照《劳动法》和《经济合同法》,如期支付民工薪水;各级法院不能秉公执法,及时受理审判,为讨薪的民工维权,而是抛开了正常的司法体系,由绝对强势的公安,直接界入经济纠纷,靠国家机器给人造成的恐惧感,震摄企业老板,却不能解开困扰企业的“三角债”,留下了无穷的“经济后遗症”。这足以表明,重庆已经堕落成了一个员警无所不能,无所不为,无所顾忌的城市,他完全靠强权人物薄熙来,王立军的喜怒哀乐行事!

于是,受到警方怀疑的人纷纷逃亡,得罪不起警方的人,大都成了追逃的目标,而抓捕上述嫌犯的多少,就成了干部考核的政绩和硬性指标,故出现了这样一些假大空以至哗众取宠的新闻:媒体报导说,自2009年6月以来,重庆对近10年来的积案和逃犯联动攻坚、全力抓捕,破获各类积案25135起,抓获历年命案逃犯1125名,破获命案1665起,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
由于薄熙来急于政绩造势和上位,故逼迫警方使用非常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有的刑讯逼供,有的移花接木,有的轻罪重判,有的枉法追诉,一方面的确提高了效率,抓捕了一些嫌犯,侦破了一些命案;一方面也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给后任者留下了上访潮的隐患。这正如为2000多民工讨薪成功,却使司法系统失去效力和蒙羞一样。

我们不妨来看看这样一条新闻:中新网重庆12月14日报导,重庆忠县公安分局14日通报称,32年前的漏网逃犯王某目前已被捉获,其亦成为当地警方目前抓获的在逃时间最长的逃犯。

可见,它的“新闻点”有两个,一是时间很长,二是嫌犯已是亿万富豪。我认为,警方的动机和动力正在此处。

文章说,1979年7月,嫌“打工累又不挣钱”在外闯荡多时的王某、刘某等人聚在一起,谋出快速致富的方法贩卖妇女。几人回到忠县以介绍婚姻为由,将忠县籍女子张某等17人,以450至500元不等的价格拐至河南南阳县、唐河县等地卖与他人为妻。案发后,刘某等三人相继落网,王某则侥幸逃脱。自今年“清网行动”启动以来,忠县警方成立46个追逃小组梳理历年逃犯,王某则是其中之一。此时距案发已过去32年,当初的办案民警均已退休,追逃民警无丝毫线索。随后,专案组民警来到王某户籍所在地大量摸排、走访,发现其自案发至今32年里都没回过老家。文章又描写了几经周折的细节,其称,12月8日晚,经过七昼夜奋战,专案在河南新乡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而时隔三十余载,此时的王某已成为当地身家近亿的地产富豪。

显然,第一,逃亡的时间越长,警方如能侦破功劳越大,奖励的钱越多,故32年前的事就成了新闻,但它们恰恰忘了,刑罚是有追诉期的,象王某这样的发生在32年前的积案,没有人命,已属改斜归正的人,可以不予追究;第二,是不是贩卖妇女罪,当年的证人证词已很难找到,连办案员警都退休了,仅凭他的口供,未经法院审判就大肆报导,充分说明重庆搞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而且,第三,之所以警方如此卖力,就是事先已耳闻此人有钱,那些离奇意外的细节,不过是编造来吸引眼球,欲盖弥彰而已。他们抓捕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借机强占他的财产。

为了掩盖这种抢钱买官的“运动式打黑”,薄熙来让媒体大肆报导全委会研究什么“法治”,但还是由上述新闻露出了破绽。现在,重庆有多少个追逃小组,我不太清楚,但从忠县看,一个县就有46个,这是多么惊人的数字啊!假如主管政法的副书记,一天要听取公安局长汇报的一个小组的情况,就要46天啊!一个月的时间还不够。也就是说,整个忠县什么也干不成,只有天天搞运动,这不是“二次文革”是什么呢?

无疑地,薄熙来不想像汪样那样怀柔,那样做,维权运动就会风气云涌,遍地“乌坎”,他要先下手为强,把所有危及他升官的星星之火,扼杀在一闪一灭之间,而“追逃宣传”是强有力的震慑,让不满他的人胆颤心惊,不敢乱说乱动,这样一来,巨大的地火象岩浆一样,暂时地被埋在了地下,使统治者最终还是惶恐不安。

正如文革之初,刘少奇要拿蒯大富祭旗一样,鼓动起来的民怨被毛泽东利用,反过来整死了他,薄熙来严打追逃之举得意于一时,而引起的“跑路潮”则葬送了30年改革开放的成果,等“二次文革”真的在全国普及,倒下的薄熙来,就会象刘少奇一样,惨死在内斗和法制的破坏之中。这个悲剧很可能近在旦夕!

2011年12月19日于多伦多梅西学院

文章来源:《新世纪》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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