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破空:审判周永康死缓还是死刑?

12月6日凌晨,中南海宣布,周永康被开除党籍、移交司法、执行逮捕。曾为政治局常委兼政法委书记,人称“政法王”的周永康,曾是全国公检法的总管,也是全国总监狱长。如今,总管公检法的,落入了公检法之手;总管监狱的,落入了监狱之中。这是当代版的请君入瓮大戏,现世现报。客观而言,大快人心。

中南海指控周永康六桩罪。然而,看似六桩,其实归结为三桩:受贿,泄密,通奸;而其中,通奸不算犯罪,属于道德问题,列入其中,意在让周永康名声扫地。因而,实际罪行又归结为两桩:受贿与泄密。周永康受贿,肯定数额巨大,从几亿到几百亿、乃至上千亿,都有可能,为史上巨贪和珅所不能比。

但受贿罪名,中共贪官人人有份,并不稀奇,差距只在数额而已。稀奇的在于,周案中,有泄密罪:“泄露党和国家机密”。外界好奇,周究竟泄了什么密?

周的泄密罪,范围可以很大,可能包括:十八大前,政治局常委会讨论如何处理薄熙来时,周向薄通风报信;周(或通过其手下)向外国媒体提供猛料,抖出温家宝、习近平等家族资产,以及众多中共领导人家属在海外开设离岸公司、用以洗钱的秘闻。这两桩,都属于泄露党的机密,而不属于泄露国家机密。

周长期主管国安和情报机构,基于他欲壑难填的贪心,也极可能向外国情报机关提供了中国政治或安全机密,以获取巨利。这才属于泄露国家机密。

泄密罪,涉及政治问题、权力斗争。于是佐证了周案主要起于政变阴谋、落于权力斗争的事实。由此也可推论:其他高层人物或退休的高层人物,将以此划线,如果没有涉入政变阴谋或没有妨碍当朝领导人习近平的权力,即便贪腐深重,也未必受到追究。所谓“对腐败零容忍”、“反腐无禁区”,迄今仍只是说说而已的口号,因人而异。

如何审判周永康?从其罪名,就可推见审判形式,将分为两种:受贿部分,可能公开审理,微博直播或新闻转播,都不出奇;泄密部分,则将闭门审理,以涉及党国机密为由。换言之,这将是薄熙来和王立军受审模式的混合型。

如何判决周永康?既然其罪名远大于薄熙来,其量刑也必然重于薄熙来。既然薄获判无期徒刑,那么,周必然获判死缓或死刑。

前不久,中南海组织二百多名高级干部在人民大会堂观看影片《黄克功案件》,即是暗示:周永康或判死刑。黄克功是曾参加红军长征的老干部,后因枪杀女学生而遭处死。

如果判周死刑,表面上,可以起到震慑整个中共官场的作用,但潜在地,也有另一层作用:杀人灭口,保下江泽民。如果习近平不想动江泽民的话。

正如从前,处死成克杰、沈太福、曹予飞,是为了保下李鹏家族一样。成克杰,广西自治区主席,曾行贿李鹏夫人朱琳,赠送朱琳六颗名贵钻石;沈太福,长城机电公司总经理,时任该公司董事长的,正是李鹏夫人朱琳,两人共谋集资诈骗案;曹予飞,新国大公司总经理,与李鹏之子李小勇合营、合谋非法集资。这些大案东窗事发之后,作为朱琳或李小勇的合作伙伴或共犯,成克杰、沈太福、曹予飞,尽遭迅速处死,而朱琳和李小勇均安然无恙。

周永康受江泽民一手提拔,是江的铁杆亲信,曾受江命在高层监控、看死胡锦涛,恰如徐才厚、郭伯雄受江命在军中监控、看死胡锦涛一样。周永康受贿,其中,不少部分,极可能与江泽民或其家族共谋;而通奸部分,周或进贡、或与江共享情妇,这种可能性也不低。

周永康下狱,必然大量揭发其他高官,包括咬定江泽民。如果判周死缓,等于留下活口,为随时拿下江泽民及其家族,留下重要人证。

“调查中还发现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线索。”这句话,似曾相识,曾在薄熙来案件的公告中使用过,如今,又用于周永康案件,意味深长。谁都知道,周永康案由薄熙来案延伸而来,薄的其他犯罪线索,涉及周,薄的检举揭发,更可能起到了关键作用,让周无从逃脱。推而论之,周的其他犯罪线索,大可能涉及江;周的检举揭发,更可能给江致命一击,置其于万劫不复。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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