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公祭日讲话话里有话 被指提前预告江泽民罪名

【新唐人2014年12月15日讯】(新唐人记者唐迪综合报导)12月13日,北京当局举行了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这是中共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确定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以后的第一个纪念日。中共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这个仪式上发表了讲话,罕见以“反人类罪”来定性日本在南京大屠杀的暴行,而不是使用过去中共习惯常用的“战争罪”或“滔天罪恶”这样的用语,引起外界关注,被视为有意让江泽民派系最敏感的这个名词在中国大陆的舆论场中“脱敏”,这可能是下一步全面清算江泽民的“反人类罪”的先声。

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举行。据大陆媒体报导,习近平开篇明确表示“铭记历史,是为了未来的和平,但绝对不是宣扬仇恨”;接着习近平罕见以“骇人听闻的反人类罪行”来定性侵华日军的暴行;之后,习近平提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惨案进行的调查和对日本战犯的清算,说这是国际社会对“反人类犯罪集团”进行公审的典型案例。

习近平的上述讲话引起外界的高度关注与解读。

时事评论人士庄丰在《百家争鸣》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南京国家公祭,为江泽民敲响丧钟?》的评论文章分析称,北京当局首次以立法形式确定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表明不同寻常。而习近平专程出席并发表讲话必然是为了借助此活动来向全世界表达一些“强烈的政治信息”,或者“某种政治意向”。

庄丰认为,习近平在回顾这段历史的时候以“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作为讲话的基本立场,突出强调了维护“和平”的基调,这与之前中共中宣部利用“爱国主义教育”给民间灌输敌对意识、仇恨意识,甚至煽动“保钓运动”形成鲜明的对比。

“反人类罪”是法轮功声讨中共前党魁江泽民迫害正信信仰时提出的重大罪行。庄丰分析称,在国际社会越来越关注法轮功的大背景下,习近平一反常规地使用“反人类罪”来定性日军当年的在华暴行,有可能是借此机会映射江泽民集团的“反人类罪”,是习近平逐步逼近全面清算江泽民的一个迹象。

此外,习近平在公祭活动后去了镇江,这个消息又是由外界公认“有背景”的微博“学习粉丝团”首发。庄丰认为这也不是偶然,而是要“传递某种政治信号”,或许是对江泽民等其他犯有“反人类罪”的那些人的警告。而这时中共政治表达上常见的“借题发挥”的手法。

此前,在今年10月中旬,中共四中全会召开前夕,正当中共江派及习李现政权围绕香港紧张局势及意识形态领域激烈交锋的时候,大陆门户网站“网易”突然刊发题为《反人类罪:上级命令非抗辩理由》的文章,正式介绍了“反人类罪”。

此文写道:反人类罪是指针对平民的攻击行为,包括谋杀、酷刑、灭绝等11宗反人类罪行;根据《罗马规约》,国际刑事法庭对反人类罪行使“自动管辖权”,可进行无限期追溯;国际刑事法庭只审判个人,而非国家,量刑与战争罪相同,最高量刑为无期徒刑。反人类罪不会因为上级命令而免除责任,只能由本人对自己的罪行负责。

文章表示,当年希特勒及其纳粹分子因犯下“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而成为全人类的公敌,为避免反人类罪在全球再度发生,联合国有关惩处反人类罪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于1998年7月17日获得通过,2002年7月1日正式生效。

众所周知,“反人类罪”是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死穴,他们为逃脱正义的清算而不惜策划政变。迄今,江泽民及其帮凶罗干、周永康、刘京、薄熙来等六十多名中共高官在美、澳、欧、非、亚五大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或“酷刑罪”遭刑事控告或民事起诉,其中控告江泽民的至少有16个国家和地区。

海外的媒体报导称,周永康案无疑是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贪腐案件,但周永康的罪责远远不止于贪腐,他的核心罪行是政变,和其主导的政法系统残酷迫害致法轮功学员死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等反人类罪。

由于江泽民和周永康的纵容和指使,使包括军队、武警在内的整部国家机器,都卷入了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这个由政府保护的、系统的、群体灭绝性犯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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