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网路中立投票通过 中国大陆望尘莫及

【新唐人2015年03月01日讯】新闻周刊(464)联邦通讯委员会(FCC)这个星期批准“网路中立性”议案,把网路服务视为公共事业管理,保证互联网的自由和开放。相较于自由社会越来越平民化、人性化的网络,“网路中立”在中国大陆可以说是天方夜谭,而中共当局对于互联网的控制从未放松,而且有加紧的趋势。

联邦通讯委员会(FCC)2月26日批准“网路中立性”概念的议案,把网路服务视为公共事业管理,禁止业者封锁内容,也不得根据向网路业者收取的费用差异,提供不同连线速度。

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汤姆‧惠勒:“我们今天所做的,无可辩驳的体现了这样的原则: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不该控制自由和开放的接入互联网。”

自去年以来,美国境内“网路中立性”讨论声浪不断,“网路中立性”,指的是确保网路服务与公共水电能源服务一样,不该有厂商独占、内容过滤等现象发生。

美国总统奥巴马:“只要我还是美国总统的一天,我就要为‘网路中立’而奋战。”

究竟“网路中立”是什么,为什么奥巴马誓言要为它奋战?

简单来说,网路中立性就是提供网路频宽的电信业者(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ISP)不能够当守门员,因为任何理由而封锁、拦截、歧视、妨碍特定网路服务,互联网提供商将被禁止要求消费者用较高费用来换取较快网速。

网路中立的实现,提供了公平的法律保护,小型网路公司不会因为没钱购买高速服务而输在起跑线上,大公司也不必为了获取大流量的高速服务而多掏腰包。

标普资本智商平台媒体和娱乐股票分析师AMOBI:“我要说的是,Netflix是一个潜在的赢家,这个结果是这家公司一直吵着争取的,不只是Netflix,还有一大堆其他的在线流媒体提供商,还有那些刚刚起步的公司也是受益者,否则他们甚至都没有参与竞争的机会。”

但对于AT&T或Verizon等大型网路服务提供商来说,网路中立原则的通过,却相当于断了可以额外盈利的财路。

标普资本智商平台媒体和娱乐股票分析师AMOBI:“我觉得如果这项规定真在美国落实的话,对于网路提供商来说将会是严重的负面冲击,这些公司很可能会限制一些投资,很可能扼杀更多的创新。”

2月26日通过的网路中立法规,几周之内会在《联邦公报》上发表,并在发表的30天后正式生效。

相较于自由社会越来越平民化人性化的网络,“网路中立”在中国大陆可以说是天方夜谭,中共当局对于互联网的控制从未放松,而且有加紧趋势。

中国大陆的互联网用户不仅无法使用脸书、推特、youtube等社交和视频网站,很多所谓敏感的资讯内容和海外网站也被屏蔽。

长期以来,在中共持续对互联网进行封锁的情况下,翻墙软件在中国大陆日益普及,有一般民众普遍使用的动态网、自由门、无界浏览,也有在华外国企业进行对外网络联系经常采用的VPN等。

《华盛顿邮报》日前发表社论指出,中国实行更加严格的网络控制,是因为担心更大的网络开放,有可能使中国民众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产生质疑。文章还认为,美国国会应该为翻墙软件的开发和传播提供更多支持。

撰稿:王子风
剪辑:吴慧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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