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长市长宣誓就职 誓词全文无“党”

【新唐人2015年12月11日电】(新唐人记者秦川综合报导)12月9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称,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该《办法》规定,广东省省长、市长、县长、镇长等,就职时须进行宪法宣誓。新誓词全文70字无“忠于党”的字样。有学者认为,这是习近平在中共四中全会提出的有关“依法治国”、“司法独立”司法系改革等在向前推进的策略。

新誓词内容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该《办法》规定,对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及县级以上各级官员,以及各级法院、检察院任命的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要求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还规定,采取单独或集体宣誓的形式。

有分析人士指出,新誓词把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放置于同一高度;用“忠于”代替了此前誓词中的“拥护”。另外,新誓词中没有出现“忠于党”的字样。而在以往的宣誓仪式中,“忠于党”摆在重要位置。

就在全世界近20万名法轮功学员用实名控告江泽民大潮涌现之际,有学者认为,这是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有关“依法治国”、“司法独立”司法系改革等在向前推进的策略。至于《宪法》中有关坚持党的领导、忠于党等规定,并不是不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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