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勋:缺席审判 我被判16年刑期

我叫李伟勋,生长在中国辽宁省沈阳市。1996年春,有幸喜得法轮大法。

1999年7月21日,我与两位同修(法轮功学员)结伴,依据宪法的规定,去辽宁省委上访。警察就把我们分段隔开、包围,连踢带打地往警车里拽。我也被强行押进警车,送至沈阳市中心露天体育场,在那里曝晒了一天,没吃没喝。第二天,我经历同样待遇,并被送至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训话,告知不许因法轮功上访,否则拘留。

1999年10月11日我和妹妹到北京国家信访局,警察把我们隔开推上车,拉到辽宁省驻北京办事处地下室。一大个子打手用装有书的背包猛击我的头部,我被搜身,用各种方法折磨,背吊、蹲马步等。2001年7月20日前,我被迫流离失所。

2002年1月13日,我们的资料点被暴露了,我被抓至沈阳市铁西区公安分局凌空派出所,四天四夜不许睡觉。警察用书卷成轴打我的头、脸;将我背铐在椅子上,提起铐着的双臂向上拉,手铐卡在肉里,渗出了血;用皮鞋跟踩我的脚趾来回拧、踢我的脚踝关节、小腿骨;用一寸粗的铁管打我的小腿骨。

2002年1月18日,我被拘留在沈阳市看守所。2002年2月17日,我的腰部行动不便至两上肢不能动弹,浑身长满不知名的疙瘩,刺痒钻心,生活不能自理。由于得不到及时的治疗,至3月7日发展到双腿不能动,四肢肿胀完全失去了行动能力,我才被抬至大北监狱管理医院。16日身体继续恶化,牙关发紧不能说话,无法进食,陷于昏迷状态,医院不得不下病危通知。为推脱责任,沈阳市610才批准保外就医。

2002年4月19日,近20天的轮流监视后,他们渐渐放松了,在亲属的帮助下,我趁机脱离魔掌。而后他们追查至娘家、哥哥家、姐姐家、丈夫妹妹家,所有的亲戚都搜查到,并派6人进驻娘家所在地,将娘家及哥哥家监控起来。

2002年10月,哥哥、大妹及嫂子的姐姐、姐夫同时被抓,他们不是法轮功修炼者,只因为帮助了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哥哥被判8年刑期。

我流离失所在外,而沈阳市法院在我缺席出庭的情况下,判我16年刑期。

2002年8月被迫离开中国辗转至泰国。2005年,作为联合国难民,在法轮功之友及美国政府的帮助下,于2005年9月20日抵达美国。

我作为受害者,2015年7月20日向中共司法机构两高递交了诉讼控告书,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编注:2016年5月26日,在美国国会雷本(Rayburn)办公大楼外交委员会会议厅举行了“中国人权灾难及迫害者承担罪责”为主题的研讨会。本文为李伟勋的发言。)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人编辑: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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